7月7日,江苏。警方接警称路口发生电动车相撞事故。交警王林到现场发现,一名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期间,黄某拒不配合调查,并在腰间别着一把菜刀,指导员董鸿浩赶至现场,黄某已将菜刀拔出,多次警告放下武器无效后,董鸿浩使用催泪喷射剂,并第一时间夺下菜刀。增援警力合力将黄某制服,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本来只是一起正常的交通案件,却演变成了严重的刑事案件。估计黄某酒醒后,也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但是已经晚了!
黄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张伟
妨碍公务
徐霞
至少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航海工务队太轻了。
龚永青
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