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湖北省黄石市的陈女士4年7次诉讼离婚未果后,她再次提起第8次离婚诉讼。据陈女士提供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部分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法院裁定,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而之前都是使用的简易程序。
陈女士称,蕲春县人民法院通知她于7月27日前往该院横车法庭参加庭前会议。被起诉男子弟弟表示,对于两人的财产该分割的分割,他们有共同债务的该承担承担。
据原告胡女士提交的材料显示,被告胡女士的丈夫对其进行殴打、实施家庭暴力。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一般是可以判离的。
为什么陈女士会起诉这么多次都离不掉呢?据悉,其中2次因陈女士要补充证据等原因撤诉,1次中止诉讼,1次法院审理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驳回起诉。最后3次分别为2次一审驳回离婚请求,1次二审维持驳回离婚请求的判决。
起诉这么多次都不判离的你们遇到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