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据@青蕉视频 消息:近日,广东深圳。一男子24小时内在两家不同的海底捞店内都吃出蟑螂,并向商家索赔。两家海底捞因抱着息事宁人的心理,分别向男子赔偿了1000元和800元。
事后,店员查看监控发现事有蹊跷,于是报警。警方通过调查监控发现,该男子吃饭时手里拿了“东西”,在左手递右手的过程当中,东西直接掉到了桌子上。然后又看了周边的环境,立马用手捂起来,又换到右手,当下青菜的时候,一起把这个东西下到锅里面。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张伟
可要求赔偿
师本领
10倍赔偿。
张扬智
这种情况该男子的行为是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的
龚永青
涉嫌敲诈勒索
丁志忠
敲诈勒索
徐霞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赔是合法的。
尹海峰
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