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知5年前已“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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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1-05-26 09:06:40

今年53岁的兰女士在1999年4月7日与潘某虎在广西合山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两人育有一女。女儿上小学时,潘某虎通过朋友介绍给女儿找了一个英语老师进行家教补习。之后,兰女士发现自己丈夫与这位家教老师的关系很不一般。直到2008年的一天,兰女士来到其夫妻共有的、在来宾市河西水厂的一套房子时,发现熊某萍正在房间里,屋内还摆着潘某虎和熊某萍的亲密合影。


最初,兰女士原以为自己丈夫只是有婚外情,考虑到女儿还年幼,因此一直没有想着去办理离婚。直到2021年,眼见女儿上了大学,兰女士决定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兰女士提起的离婚诉讼,通知潘某虎领取应诉通知书时,潘却称,他和兰女士“已离过婚了”。法官则要求原告兰女士及代理律师先弄清楚事情原委。


兰女士感觉不可思议,自己未曾与潘某虎协议离婚,结婚证也还在手里,怎么就已经“离过婚”了?而其代理律师也担心就此提起的离婚诉讼就变成了虚假诉讼。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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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6)

丁志忠

丁志忠

回复于2021-07-08

查明问题

尹海峰

尹海峰

回复于2021-06-08

不可思议

龚永青

龚永青

回复于2021-06-19

查清原因

师本领

师本领

回复于2021-06-05

代理律师的心理阴影可想而知。

张扬智

张扬智

回复于2021-06-13

首先要确认是否有办理过离婚手续

张伟

张伟

回复于2021-05-28

弄清楚之前是不是被盗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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