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工程类别、建设程序、统一等,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且在验收时,由验收方相关建设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发现违规建筑,需要立即进行整改和处理。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设的强制性
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哪些该认定是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
一、传播淫秽物品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
一、传播淫秽物品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
一、强奸未成年,只有DNA一项证据,能不能定罪 有DNA 很有可能定罪,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一、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怎样处罚强奸罪的司法解释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一、强奸罪的判定标准有哪些,通奸算吗 1、强奸罪的判定标准主要有1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情况下,即使受害妇女没有反抗,亦应定为强奸罪。在这种情况下,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主要还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2要注意正确区分强奸与通奸的界限。强奸是强行与被害妇女性交,而通奸则是一方或
一、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多少 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怎么量刑处罚,该如何规定的 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有可能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犯罪嫌疑人判处3~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情况下,法院还可以犯罪情节并处罚金。二、如何区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
一、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判多久,一般判多少年 那么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呢它判处会有两档这样的情况,那么第一个呢就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分别会是这样的一些情况。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三、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
一、强奸未遂会怎么判,强奸未遂判几年 法律依据强奸判几年强奸未遂判几年《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
一、有关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解释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
一、我国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的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
一、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法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
一、强奸罪具体如何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
一、未成年能处罚的八大罪是否有绑架,有没有法律规定 未成年能处罚的八大罪没有绑架罪,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大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要判刑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未
一、性骚扰如何处罚,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200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但并没有对性骚扰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规定,使性骚扰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法律概念。学理上认为,性骚扰是指以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
一、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多少年? 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一、传播淫秽物品案件解释具体是什么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
一、强奸未遂包括有哪些类型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
一、传播淫秽物品的司法解释? 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如下: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
一、淫秽物品属于著作权吗,法律怎样规定 专业分析1.没有,《著作权法》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主要是指依据《刑法》、《《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出版、传播的反动、淫秽等的作品,所以没有著作权。2.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
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哪些该认定是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
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哪些该认定是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
一、署名权可以是法人拥有吗? 【问题解析】署名权可以是法人拥有。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由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
一、奸淫幼女罪怎么处罚,都有哪些规定 如果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可能会按照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同时实施了强奸妇女和奸淫幼女行为,应
一、性病犯罪是否构成传播性病罪 客体要件传播性病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
一、行为人被判强奸罪如何定罪量刑,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需要结合行为人强奸的人数、造成的损害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可以对犯罪行为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的,此时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况下可以加重处罚。二、强奸罪如何量刑处罚? 以
一、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强奸罪需要的证据有能证明犯罪行为人涉嫌强奸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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