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1、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
一、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是什么?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
一、传播淫秽物品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
一、女的强奸男的构成强奸罪吗,法律有没有规定 强奸罪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制定法律时没考虑到男子的性自由权。所以女性强奸男性,不认定为强奸罪,这是肯定的。具体案件中,一般看构不构成其他罪,如果不构成就没办法了,我知道个案子最后就只按治安处罚拘留了15天的。但不是说女性完全不能犯
一、非法传播淫秽物品,属于什么罪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
一、性骚扰如何处罚,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200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但并没有对性骚扰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规定,使性骚扰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法律概念。学理上认为,性骚扰是指以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
一、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多少年? 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一、如何区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
一、车祸,生活费是肇事者按月付,还是一次性付 有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是保险公司承担,如果事故责任人没有保险则由车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
一、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符合下列构成要件1、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表现为传播淫秽书刊等淫秽物品,并且情节严重;3、主体要件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4、主观要件是故意。《刑法》
一、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在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础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十四岁达到了强奸罪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但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一、新嫖宿幼女罪的量刑标准应该是什么 1、嫖宿幼女罪先已被取消,《刑法》现在规定的是强奸罪。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一、强奸未遂判多久,强奸未遂罪会判多少年 您好,针对您的强奸未遂判多久,强奸未遂罪会判多少年问题解答如下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知识延伸——犯罪未遂处罚原则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
一、2023犯了强奸罪怎么判,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的情节不同,有不同的处罚。1.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二、2023犯了行贿罪怎样量刑,法律规定是
一、储存淫秽物品算犯罪吗? 【问题解析】不算,如果淫秽物品没有流入社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仅仅是当事人自己拥有,其对犯罪客体的侵害没有发生,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就不符合犯罪构成的条件,当然不能成为惩治的对象。但如果进行传播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制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
一、传播淫秽物品案件解释具体是什么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
一、性骚扰如何处罚,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200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但并没有对性骚扰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规定,使性骚扰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法律概念。学理上认为,性骚扰是指以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
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哪些该认定是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
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哪些该认定是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
一、强奸未遂包括有哪些类型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
一、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强奸罪需要的证据有能证明犯罪行为人涉嫌强奸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
一、署名权可以是法人拥有吗? 【问题解析】署名权可以是法人拥有。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由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
一、传播淫秽物品的司法解释? 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如下: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
一、行为人被判强奸罪如何定罪量刑,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需要结合行为人强奸的人数、造成的损害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可以对犯罪行为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的,此时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况下可以加重处罚。二、强奸罪如何量刑处罚? 以
一、未成年能处罚的八大罪是否有绑架,有没有法律规定 未成年能处罚的八大罪没有绑架罪,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大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要判刑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未
一、奸淫幼女罪怎么处罚,都有哪些规定 如果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可能会按照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同时实施了强奸妇女和奸淫幼女行为,应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
一、淫秽物品属于著作权吗,法律怎样规定 专业分析1.没有,《著作权法》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主要是指依据《刑法》、《《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出版、传播的反动、淫秽等的作品,所以没有著作权。2.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
一、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多少年? 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一、性病犯罪是否构成传播性病罪 客体要件传播性病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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