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另行起诉吗,如何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 2因为已经赔偿说明已经履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或调节,另行再提起诉讼违反了“一事不二理”的民事诉讼原则; 3如果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满意,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超出了上诉期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一、强奸未遂判多久,强奸未遂罪会判多少年 您好,针对您的强奸未遂判多久,强奸未遂罪会判多少年问题解答如下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知识延伸——犯罪未遂处罚原则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
一、我想问一下针对房屋共同共有有哪些规定 1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份额区分的。2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
一、强奸未遂判多久,强奸未遂罪会判多少年 您好,针对您的强奸未遂判多久,强奸未遂罪会判多少年问题解答如下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知识延伸——犯罪未遂处罚原则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
一、强奸未遂可以处判处缓刑吗 强奸未遂是否可以判处缓刑要看是否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
一、被告人可以不出庭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被告人出庭受审是原则,缺席判决是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贪污贿赂犯罪,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
一、自诉立案后可以撤案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自诉案件立案后自诉人可以撤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一、浙江高院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浙江高院强奸罪量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当然了,若在强奸的过程当中,情节非常的恶劣或者是强奸妇女多人的,此时将会按照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处罚。二、国家规定团伙抢劫400元的初犯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团伙抢
一、夫妻之间会不会构成强奸罪 1、夫妻之间也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
一、未成年人强奸未成年女子,法院会判刑几年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未成年人强奸未成年女子,法院会判刑几年”问题回复如下你好,对于未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判刑几年的问题,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
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哪些该认定是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
一、老师性骚扰学生犯法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性骚扰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只要言语或行为令他人感到不悦或有被冒犯的意图,且被认定存有性相关的暗示,都算是性骚扰。性骚扰情节较轻的会被处以治安处罚。骚扰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强制猥亵
一、强奸诬告使他人拘留半年严重吗 该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罪,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
一、打架以后被批捕了,批捕后会被判刑吗 1、批捕以后不一定会判刑。2、只有在检察院掌握了有效证据,才能通过法院来作出判决的最终定罪而获刑。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
一、非法拘禁当事人,谅解书怎么写 一般刑事案件的谅解书上能够清楚简洁的写明出具谅解书的受害人或受害人的法定监护人身份、被谅解人的身份,双方因为什么事情出具谅解书以及谅解方是出于什么原因(一般多为主动赔偿损失、诚恳赔礼道歉等)对被谅解人予以谅解,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允许判缓刑的情况
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工程类别、建设程序、统一等,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且在验收时,由验收方相关建设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发现违规建筑,需要立即进行整改和处理。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设的强制性
一、行为人被判强奸罪如何定罪量刑,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需要结合行为人强奸的人数、造成的损害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可以对犯罪行为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的,此时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况下可以加重处罚。二、规定暴力取证犯罪的定罪量
一、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怎样处罚强奸罪的司法解释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一、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法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
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哪些该认定是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认定?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
一、签订交通事故人伤一次性赔偿协议有效么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有效,只要是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
一、怎么区分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的不同点 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的不同点1.最高刑罚不同。强奸罪最高可判死刑,而嫖幼罪最高只能判有期徒刑15年。2.量刑起点不同。嫖幼罪的起刑点是5年,而强奸罪的起刑点只有3年。3.被害人意愿不同。嫖宿幼女发生性行为出于幼女自愿,奸淫幼女则违背了幼女
一、传播淫秽物品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
一、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多少 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怎么处罚 1.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这是强奸罪的本质特性。刑法上并没有强奸只能针对婚外女性的限制性规定。认为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是没有法律的。2.法律规定,对事实家庭暴力或虐
一、强奸未成年,只有DNA一项证据,能不能定罪 有DNA 很有可能定罪,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一、强奸罪的判定标准有哪些,通奸算吗 1、强奸罪的判定标准主要有1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情况下,即使受害妇女没有反抗,亦应定为强奸罪。在这种情况下,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主要还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2要注意正确区分强奸与通奸的界限。强奸是强行与被害妇女性交,而通奸则是一方或
一、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法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
一、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是什么,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知识产权法创设的排他性(独占性或称合法的垄断)激励发明穿在,鼓励公共披露,在有力地推动专利、版权等商业化进程的同时,也让世人得意学习和掌握被保护的知识。而反垄断法又保障着技术、产品和服务在竞争环境下的交易、许可和
一、传播淫秽物品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
Copyright 法否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3841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