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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指什么行为?

来源:法否网 2025-06-08 08:43:54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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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指什么行为?
犯罪预备是指什么行为?

一、犯罪预备和犯罪行为两种不同的行为类型和判断标准

【问题解析】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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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十二条

二、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吗?

【问题解析】
是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预备犯,就是在犯罪预备阶段被发觉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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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三、犯罪预备犯罪行为的一种分类

1、是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犯罪预备行为一种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行为。

先到你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部门,让他给你打印一份社保转移单位(五联的)并加盖公章,及一份个人账户缴费记录,拿着这些手续到你现在的单位盖公章,完了在送回原地区社保部门做个人账户转移。(注你到原工作地区社保局打印社保转移单及个人账户记录时要代你和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及你现在单位录用证明及录用合同书,还有就是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上述是对苏州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问题的回答

五、犯罪预备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是指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以便进一步实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既可能是单纯地排除障碍,等待时机成熟再实施犯罪,也可能是在排除障碍之后,立即着手实行。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追踪被害人,是指跟踪被害人,寻机作案或达到预定或合适地点后再实施犯罪。如,为实施抢劫犯罪而跟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是指埋伏或等候在一定地点,等到被害人到来后,再对其实施预定的犯罪。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是指已经开始向犯罪场所进发。例如,为实施爆炸行为而携带爆炸物前往爆炸目标所在地。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地点,是指通过引诱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前往犯罪人预定的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的计划,等等。

六、"预谋犯罪为了实现犯罪或犯罪行为而预先采取的行为"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七、犯罪预备刑事犯罪的准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八、犯罪预备是实行行为嗎?

关于犯罪预备算实行行为么,与实行行为的区别如下

1、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表明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我国刑法理论的传统观点认为,所谓着手是指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这是形式的客观说。

2、形式的客观说、实质的客观说中实质的行为说、行为无价值论认为,着手以实施一部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显示构成要件特征的行为)为必要,开始实施具有实现犯罪的现实危险性的行为时就是着手。

3、实质的客观说中的说、无价值理论认为,当行为发生了作为未遂犯的的危险性(危险)时,即侵害法益的危险达到紧迫程度时,才是着手。

4、事实上,就一般犯罪的着手而言,实质的行为说与说得出的结论没有区别,只是在隔离犯(亦称为隔隙犯,是指在实行行为与犯罪之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的场合,二者的结论可能存在差异。

九、犯罪预备不是预备犯。

法律分析是的。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律师提示以上是“犯罪预备是预备犯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起在线咨询,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我们会为您匹配律师,帮您解决问题。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相关补充2请律师需要准备多少钱结合具体案件,标的多少、复杂程度、律师资深度等和律师协商确定。刑事案件代理费要具体看情形,一般要考虑案件所在地方、涉嫌罪名、案件难易程度、律师办案花费时间、律师名气大小等,案件不同、情况不同,收费也不一样,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具体要与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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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二十二条

十、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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