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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解释与婚姻法之间的关系2023年

来源:法否网 2025-07-29 19:40:06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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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解释与婚姻法之间的关系2023年
民法通则解释与婚姻法之间的关系2023年

一、"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在2023年有什么联系?"

民法通则解释和婚姻法的联系民法通则是关于民事行为、民事活动领域的原则性问题、普遍的规定,而婚姻法则是专门就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相关规定,它们之间属于普通法与特别法的法理关系。婚姻法早在民法通则之前已经存在,后来的规定是对前面法律的变更或者修改。民法通则和其他民事法律是普通法和特别法的规定,当普通法和特别法冲突时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婚姻法和民法通则都有规定的,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条 立法目的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一条
[2]《婚姻法》 第二条

三、民法总则,2023年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哪些权利?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总则》 第五十七条

四、2023年法人终止的法定四种情形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1、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是法人的强制解散,这里的解散应指任意解散。任意解散是基于法人的意思或设立人的意思而解散。前者如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后者如章程规定的法人存续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发生。

2、法人被宣告破产;当企业法人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经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或债权人等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核实情况后宣告其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七、"夫妻一方丧命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法律条款"

婚姻法询问

八、同居关系非法的起始时间

  

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俗称新婚姻法)对以前的“非法同居”改名为“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更是明确了这一概念  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见,按目前法律来说,非法同居这一概念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科学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后者严格的区分了‘非法同居’与‘重婚行为’,而此前的非法同居概念模糊不清。  那婚姻法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罚并不是直接的,而必须是以出现了“导致离婚”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  另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处罚,而是一种法定的离婚情形(必须调解)。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罪区别  刑法规定了重婚罪。  其他不多说,简单说说外在表现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不以夫妻名义是重要区别之一.当然,现在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个概念不完全包括了以前的非法同居。前者要求必须是有配偶者,而后者未必。  我国法上非法同居的分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我国法对非法同居的态度《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没有规定。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作为解释依据,人民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尽管人民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非法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人民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  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如上所述,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  重婚,前述规定,可以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两人却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三条
[2]《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3]《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4]《婚姻法》 第二条
[5]《婚姻法》 第三条
[6]《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7]《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8]《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9]《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1]《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1条
[2]《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三条
[3]《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三十二条
[4]《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四十六条
[1]《婚姻法解释(一)》 第2条
[2]《婚姻法解释(一)》 第三条
[3]《婚姻法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4]《婚姻法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1]《婚姻法》 第3条
[2]《婚姻法》 第32条
[3]《婚姻法》 第46条
[1]《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 第5条
[2]《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 第八条
[1]《婚姻法解释(二)》 第1条
[2]《婚姻法解释(二)》 第三条
[3]《婚姻法解释(二)》 第三十二条
[4]《婚姻法解释(二)》 第四十六条
[1]《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1条

九、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是最关于婚姻法的解释吗?是什么时候颁布的呢?

目前婚姻法解释四还没颁布

十、婚姻法司法解释四是2015年颁布的!

网上搜

十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何时颁布实施?

暂时不会,因为正在征求意见,会在汇总意见后进行适当修改,然后再经过法定流程才会对外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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