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信息泄露后的风险和危害
1、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垃圾邮件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个人信息被泄露后,你的电子邮箱可以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垃圾邮件,也是以推销为主,而且还是些乱七八糟且没有创意的广告,还可能会经常被陌生人打过来,有推销保险的,有推销装修的,有推销婴儿用品的。
2、冒名办卡透支欠款。有人通过买来你的个人信息,复制你的身份证,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从银行办理出各种各样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然后银行可能直接将欠费的催款单寄给了身份证的主人。
3、案件事故从天而降。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进行违反犯罪活动,你可能不明不白被警察传唤或被法院传票通知出庭。
4、账户钱款不翼而飞。有些不法分子办一张你的身份证,然后挂失你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账户,然后重新补办你的卡,再设置个密码,如果你长时间不使用银行卡,里面的钱款说不定已经不翼而飞了。
5、个人名誉无端受毁。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出的任何事都与你有关。别人冒用你的名义所干的一切坏事都归到你的名下了,那怕最后费心周折得个清白,但再怎么说你的个人名誉还是受到了破坏。
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同时也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窃取国家秘密组织、人员窃取、收买、非法等手段渠道来盗窃国家秘密的行为,此行为严重危害国家的安全,刑法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
1、垃圾短信相信这个,大家都深受影响吧,现在每天接到垃圾短信的数量远比前几年要多的多,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了。我们平常在填写个人信息的时候,一定要多留意一下,否则很容易泄露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
2、垃圾邮件每天自己的私人邮箱都被慢慢的垃圾邮件给填满了,导致正常的邮件不能被及时的看到,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而这些垃圾邮件以推销邮件为主。
3、信用卡被透支可能大家还不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殊不知,你的信息泄露之后,可能有人用你的信息来办理身份证,然后恶意透支信用卡,这会造成你的信用低下,对你将来的银行贷款、房贷等等造成不可预估的影响。所以自己的各种证件不要借给别人使用。
4、惹上官司信息泄露之后,不法分子如果利用你的身份信息干了某些坏事,到时候公安部可能便会请你去喝两杯茶,到时候你可能还不知道为啥的吧。
5、不法分子诈骗可能大家看新闻的时候,会注意到,不法分子利用你的信息去向你身边的亲人去进行诈骗。这个是最让人恶心的,身边的朋友一不小心便有可能中招。
四、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
一、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有哪些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2、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三、如何防范商业秘密泄露(一)企业自身情况合理确定商业秘密的范围 从充分保护企业相关信息角度出发,商业秘密范围应该行业的通常情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总的原则是,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可以考虑将具有经济价值的所有信息,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列为商业秘密。(二)严格控制接触商业秘密人员范围 保密的实质就是控制接触范围。企业保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商业秘密知悉范围控制在不影响科研、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行的最低限度。企业的一切保密管理行为都要把目标放在有效控制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上,把重点放在知悉范围内人员的管理上。(三)与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是必不可少的保护措施。(四)应特别注意防范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 企业重点人员,如技术总监、生产技术骨干、销售总监或销售骨干人员等离职时,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最大,需要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笔者认为,企业至少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求并确认离职人员将所有从企业处获得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电脑等物品全部交回。其次,与离职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规定全额支付保密费用和竞业禁止补偿金。最后,建立回访制度。重点人员离职两年内,企业应每半年回访一次,或采取其他方法了解其就业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隐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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