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撤销行政处罚案件的条件
1、《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对行政处罚撤案的条件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可以提出更正,但不能撤销案件,因为规定一事不再理。在起诉不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 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对行政处罚撤案的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二、检察院未批捕取保候审能否撤销案?
检察院未批捕取保候审不一定要撤案,是否撤案还需要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检察院没有决定批准逮捕犯罪行为人,但是公安机关对行为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如果是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仍然无法收集到充足的犯罪证据,此时应当撤销案件。
三、撤销行政处罚法中撤销立案的条件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效。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条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行政处罚法撤销的回答,可以参考以上的。
四、人民法院报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否撤案?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并不代表法院一定会撤案,中止审理跟撤案没有任何关系,中止审理的原因包括犯罪嫌疑人逃脱,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无法出庭,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法院无法开庭审理的,等造成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法院还会恢复审理。
五、刑法中的撤案通知是撤销案件吗?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撤案会通知。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撤销案件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送达犯罪嫌疑人原所在单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应当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依法释放。
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在三十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作出处理。情况特殊的,能够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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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二百四十六条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二百四十七条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二百四十六条
六、"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撤案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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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七、"刑事案件撤诉的法律规定"
如果是自诉案件,能够撤案,即撤回诉讼,如果是公诉案件,不能撤诉,当事人只有报案的权利,无撤案的权利。通常轻伤案件、侮辱、诽谤、凌虐等案件隶属自诉案件,盗窃、重伤、抢劫等隶属等隶属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不能够和解,报案人不撤案,但是,如果是受害人能够谅解犯罪嫌疑人的,能够从轻处罚。
八、公诉人撤诉对案件审理的影响和分析李庄案的庭审分析
公诉人的主要作用是对刑事公诉案件,代表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论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背法律限定的重要职责。法院公诉人是诉讼当事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可否合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十五条
九、民事诉讼法中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撤诉条件如下1.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
2.原告申请撤回,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提出明确的申请。
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会受到国家的干预。
4.原告申请撤回,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5.原告撤回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宣告判决前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43条
[1]《民事诉讼法》 第144条
十、人民法院宣告裁判或裁定前申请撤诉的权利
你好,能够申请撤诉。
十一、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如何撤销直接受理案件?
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 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十二、私人企业老板诉行政单位法院有权撤销判决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做出撤销判决。另外,对于被人民法 院判决撤销的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最高法院解释》第59条作了补救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 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①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②责令被诉讼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③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④发现 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法院解释》 第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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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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