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车祸的责任认定条件"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二、"不同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本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两个因素,即行为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行为人有同等的过错不一定承担同等的责任,过错大的不一定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该规定包括责任认定的两种例外情况,第一种是发生事故后当事人逃逸必须承担的责任;第二种是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必须承担的责任。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标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的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该条规定强调的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的作用和对行人的保护。从社会法的角度看,它以加强管理和维护社会利益为出发点,虽然它也无法用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来加以理解,但这种例外归定也是符合立法精神的。但它不一定符合民法的原则,而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必须受民法法律原则的制约。民法归责原则的例外,主要表现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上,无过错责任的受害人往往是被动受害者;公平责任原则也是在查明双方都没有过错,从其他法律关系角度又找不到责任承担者时才适用。这两者都符合公平正义而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所接纳。因而,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例外,在损害赔偿的诉讼过程中,应当允许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证明自己过错的大小,最终过错来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的分配。 通过上文介绍,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看完上文的介绍,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还存在疑惑的或者遇到这方面的律师的,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引用法规
[1]《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1]《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1]《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得到报告会迅速到达交通事故现场,依法进行勘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依法作出决定并及时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多久能出来?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能够和解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长的诉讼程序。现在你们已经协商过了,双方应当按协商的履行,如果有协议,一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协议,那么拿着和解协议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和解协议。
五、"如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包括哪些条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六、事故责任认定交警现场调查时,会哪些材料制作报告?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七、会车车祸责任认定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四)安全原则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八、高速公路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问题解答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九、"车辆直行车祸责任认定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状,人民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三)还需向人民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十、需要哪些材料来认定非机动车车祸责任?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状,人民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三)还需向人民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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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法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法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