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工作时受伤应及时上报工伤鉴定。法律法规有何规定?
员工工伤应当何时上报工伤鉴定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需要等病情稳定了之后才能申请鉴定,这样鉴定出来的才会更准确,一般在申请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办理。
二、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法律具体规定
不一定,要实际情况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三、工伤复发鉴定的法律规定
工伤复发鉴定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规范仅规定了若是对工伤鉴定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请求;也规定了得到工伤鉴定的一年后,伤情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提出工伤鉴定请求。
四、山东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山东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首先是需要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的材料的,再作出工伤鉴定等。在劳动者的工伤复发时,此时也是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再经过工伤认定之后,符合法定的条件的,此时是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赔偿的。
五、工伤认定的时效和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用人单位一般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六、工伤复发认定无时间限制,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工伤复发认定没有时间限制。工伤复发后需要经过鉴定,确定是属于工伤复发的情形,那么就应该享受工伤的待遇,用人单位不能找任何的理由不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执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七、员工在工作时受伤,单位何时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工伤鉴定流程和报销范围是什么?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八、工伤事故鉴定时间规定
你好,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劳动者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九、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的必要步骤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到受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规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十、工伤10年获残判,工人单位不应承担所有职责
工伤劳动本领判定,可自行准备手续申请。《工伤工人劳动本领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应当填写劳动本领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手续(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组织病历管理有关限定复印或者复制的体检、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手续;(三)工伤工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限定的其他手续。
引用法规
[1]《工伤工人劳动本领判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十一、"申请工作认定用人单位不报?应如何处理?"
你好,1、如果在工作经过中遇到意外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就医,情况紧急时能够先到就近的医疗组织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工人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能够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能够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判定书之后,就能够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组织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无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组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准则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十二、工伤出院后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流程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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