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被强制拆除后,其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房屋被强拆后应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内的物品予以赔偿,房屋被强拆侵害被拆迁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应当赔偿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临时安置补偿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和房屋装修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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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二、"房屋被政府违法强拆如何赔偿法律上的标准"
房子被政府违法强拆需要按照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或行政赔偿,损害情节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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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三、大棚房被强拆,如何维权?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大棚房被强拆应当通过报警和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但如果是合法的强拆那么也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一般对于大棚房可能是因为违法建筑的原因导致强拆的,但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异议。
四、"如何获得强拆时的补偿?"
1、一般来说,如果你的房子是建在集体土地上,那么该土地被国家征收、房屋被依法拆迁时,其征收土地的费用将会给集体,而你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才会给你个人。这类的拆迁补偿款可能相对来说会比较少(例如农村宅基地的房子),甚至也有可能没有赔偿(例如城市的小产权房)。
2、如果你的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商都按正常的手续、流程来建房,房子不属于违规建筑,那么一般都是有房产证(大产权证)的。如果你没有房产证,那么你就要去了解为什么不能办理房产证,最好就是政府的批准文件和建筑完工的资料等办理产权登记。之后等房屋拆迁时,土地使用权补偿将会折合在房屋的补偿中,你才可能获得正常的拆迁赔偿。
3、以下这几种类型,就算没有房产证,也能获得拆迁赔偿
如果房子是从你家祖上传下来的,建造的时间已经很久远了,这类的房子就算没有房产证,那么因为你们家世代都在这居住的原因,房屋拆迁事也可以获得补偿;如果刚买了这房子不久,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房子就面临拆迁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只有你办理了房屋登记、房屋过户,也是可以正常获得补偿款;如果房屋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但是又没有房产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不过,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
五、"被强拆房屋如何处理,强拆房子如何赔偿"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什么意思,房子被如何维权,就是指由作为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的,也一律由强制执行。司法的条是(一)申请人主体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的权利。(二)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的阻却性事由。有观点认为,这一规定与《行政复议法》存在冲突。《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而《条例》的上述规定,行政复议期间不能申请“司法”。事实上,申请“”前的补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本身便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阻却性事由。征收补偿决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并未停止,而司法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仅是对征收补偿决定的一种执行途径,《条例》将权限全部交由行使,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执行方式的特别规定,并不违反《行政复议法》的上述规定,二者在此问题上并不存在冲突。(三)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司法”还应确定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司法”则失去了事实基础。房子被了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人面对“依法”如何实施权利救济呢?这在征收法或土地法、规划法、行政诉讼法中均规定有相应的救济程序。比如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此外,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时,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是否拆迁的裁定。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是拆迁土地还是房屋,都必须要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同时还要有合法的拆迁方法,要是在与对方尚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强行拆除的话,相关人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
六、城中村的强拆赔偿案例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纳入城市规划区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一些地方为了压低拆迁补偿,找出改造地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差,所以补偿低等等借口,那么改造地块房屋拆迁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呢?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城中村拆迁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七、"房屋被强拆如何处理?"
具体的赔偿准则由当地的政府联盟当地经济水准、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下准则法律限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用耕地的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每一个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限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如果与当地政府就耕地赔偿一事,不能商量一致,你应当提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询问,能够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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