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和处理佣金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只拿佣金不一定会构成劳动关系,双方建立的也有可能是劳务关系。诸如,若是公民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此类公民无法再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其单位拿到了佣金,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二、如何解雇劳动者,劳动仲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你好,对于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三、我国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讨薪1、农民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3、或者是收集相关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工地工人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合同没有工资,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五、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地吗?
【问题解析】
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可以约定仲裁的管辖地的。因为即使当事人未约定,劳动合同的仲裁管辖地也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因当事人的约定而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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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六、"无劳动合同员工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7、对于你的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吗这个问题,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依据上述5、一8、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其中关于劳动教养能否被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况劳动教养是对屡次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教育不改,或者有轻微犯罪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特殊行政措施,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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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2]《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3]《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1]《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八、"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吗?"
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九、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既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数额,也包括由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如果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人的工资报酬,构成了对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益的侵犯。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劳动者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十、雇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哪条法律?
你好,能够向车管所投诉,也能够主张违约诉讼驾校。如需要法律帮助,能够马上拨打我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直接为您解答
十一、"劳动合同中员工被停休息与被罚款的权利"
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争取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款项。
十二、"解雇人必须工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的作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书面通知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有点画蛇添足的味道。为什么说是画蛇添足?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不是已经规定了吗?也没说也没有建立工会,也就是说不管也没有建立工会,都要通知工会。司法解释却又强调建立工会的通知工会,但却未对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应当通知工会作出明确规定,令人叹息啊!因此,有观点认为即使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也应当采取通知其他工会的方法予以变通;也有观点认为,司法解释仅对有工会的用人单位规定了通知义务,言下之意就意味着没有工会的用人单位无需履行通知工会的义务。还是要回归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来。我更情愿理解为司法解释是强调,而不是改变,而且也没有权力改变。很遗憾,很多人都理解错误。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通知工会是程序的要求,必须履行。“但”字后面很重要,也就是说在起诉到法院之前,公司都有机会补正。企业未建工会的,认为可以不通知的逻辑是不对的。按照这样的逻辑,很多企业就不会建立工会了,因为建立了要通知,不建立反而省略了这道程序。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如果单位未建工会就可以免除通知工会的义务,则可能会鼓励单位阻挠建立工会、拖延建立工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工会不同意怎么办?单位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后,工会却建议再给员工一次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执意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呢?虽然工会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不是让工会审批,这只是一个意见征求程序。对于工会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单位认为正确的,应当予以采纳;单位认为不正确的,可以不理会。当然,还是要慎重,处理好与工会的关系。鉴于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管有没有建立工会,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知工会,以免造成程序违法。工会是一种历史潮流之中发展出来的成果,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设置的机构类型。并且,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的权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权利。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那是需要得到工会的认可和统一的,这样如果用人单位违规,工会可以予以阻止。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三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四十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四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十二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劳动仲裁中如果雇主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那么雇主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
一、案件审理后仲裁庭如何裁决,该如何规定的 审理后仲裁庭应当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之下,可以当庭对此作出调解,这个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来进行,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那么就只能够做出裁决。二、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的
一、申请仲裁的申请书怎么写,怎样提交仲裁申请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申请仲裁的申请书怎么写,怎样提交仲裁申请”问题回复如下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一、申请了劳动仲裁,合同纠纷仲裁裁决期限是多长时间 1、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
一、仲裁调解裁决效力表现在哪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调解书可以使仲裁程序终结,裁决书一经下达,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对同一个仲裁请求,当事人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仲裁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二、管辖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怎么申请仲裁
一、仲裁庭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请求事
一、仲裁协议的是什么,仲裁协议有哪些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那么仲裁协议的是什么,仲裁协议有哪些?二、
一、凉山州律师诉讼费给多少,具体有哪些 1、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在3000-5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2、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
一、仲裁裁决后不能上诉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除劳动仲裁以外的其他仲裁,仲裁裁决作出之后,都不能上诉的。一般来说,仲裁一经作出就生效,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此时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其他纠纷,仲裁后就不能起诉。二、法院起诉,仲裁后还能再申请吗
一、仲裁裁决具有法委效力吗,有没有规定? 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照裁决的约定执行,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存在一方不按裁决书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管辖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
一、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是指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约定将纠纷提交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集中对案件进行判断并作出裁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 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即明确约定将来发生的经发生的纠纷由某个仲裁委员会解决。2、 约定仲裁的事由必须是法定的民事
一、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期有时间限制吗,该如何规定的 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最迟六个月之内提起相关的上诉申请,并且需要就提起的诉讼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案件法院有权不进行受理。二、劳动仲裁裁决上诉时效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
一、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仲裁后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
一、仲裁申请什么情况,仲裁申请书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仲裁申请书撰写没有固定格式,但是应包含以下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
一、在我国仲裁裁决公开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仲裁裁决是不公开的。原则上,我国的仲裁裁决是可以开庭审理的,但是是不公开进行的,但是如果是申请仲裁的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公开进行的,此时我国的仲裁机构也是可以公开审理的。二、仲裁裁决的补正裁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
一、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1.《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仲裁法条申请撤销后,仲裁法院有权撤销申请吗 这些就是申请撤销仲裁法条的有关规定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
一、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 关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回答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 关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回答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