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
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问题解析】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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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意外事故若致人死亡,则责任人对其进行赔偿的标准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五、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最新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2、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
3、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4、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年龄不超过60岁));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6、交通费(因处理此次事故所支出的相应费用);
7、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实际情况判决)。
六、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死亡要赔偿包括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律师提示以上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看完还有疑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向听律网专业律师发起提问,详细描述纠纷起因、经过和,以及您的诉求可快速获取律师解答。相关补充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各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相关补充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交通费、家属误工费、家属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抢救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七、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意见】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计算概述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7、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8、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八、"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死亡要赔偿包括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有什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相关。如果您还有疑惑,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立刻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有专业律师团队为您24小时在线答疑。相关补充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什么,各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相关补充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有什么,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交通费、家属误工费、家属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抢救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九、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1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1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2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8、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9、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相关。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听律网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标准是多少?
1、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死者的近亲属是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2、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致人死亡的情形中表现为死亡赔偿金。
3、精神损失费费具体数额受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相关补充2交通事故死亡交通运输业赔偿标准?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的。
3、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确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十、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致死触犯了我国刑法,犯罪嫌疑人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故意伤害致死的行为被认定,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对死者民事方面的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被赡养人生活费(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精神赔偿金。至于死亡赔偿金,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但是犯罪嫌疑人为了减刑,会主动向被害人家属给予赔偿,以祈求让受害人家属出具一份谅解书,这样有助于判刑时可从轻或减轻。另外,被害人家属最好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这样会支持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时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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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有保险,不赔钱怎么办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有保险,不赔钱,当事人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至人民法院。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
一、车辆异地报废,报废流程?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具体办法是,在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
一、驾驶脱审车辆会被怎么处罚,处罚标准由哪些 一、汽车脱审要及时去审车。如果车辆在路上被交警查到没有年审,会对其车主进行罚款或扣车,与此同时,在保险合同中,未及时年检的车被视为不合格车辆,一旦出现车险事故是不对其进行理赔的。二、汽车脱审处罚标准1、汽车脱审的话,在三个月以内,直接
一、前几天出车祸受伤申请伤残鉴定哪个机构都可以做吗受委托 申请伤残鉴定,须到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但是,鉴定机构一般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交警大队,或者聘请律师,由律师出面或者以律所的名义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
一、交通事故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是不是都适用调解 1、交通事故如何调解?由事故当事共同向交警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交警应当当场进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2、交
一、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一伤会判刑吗? 如果出现交通肇事会处以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
一、车祸受害方不结案要怎么处理 1.事故勘查后十日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时候依据认定书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对方还是拖着不结案,可以申请交警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
一、刑事诉讼法再审抗诉的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处理刑事诉讼案件,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当事人对判决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或者提出抗诉,本地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后,判决书存在错误的,检察院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我国规定法律怎么规定二审行政诉讼抗诉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
一、交通事故把人撞成骨折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把人撞成骨折,首先应当立即停车,及时报案,事故发生后,因为一时不可能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在现场救助伤员,所以要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协助取证。【相关延伸】问把人撞成骨折怎么赔偿?答把人撞成骨折,首先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