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事故的责任承担是由哪个部门划分的事故责任承担由哪个

事故的责任承担是由哪个部门划分的事故责任承担由哪个

来源:法否网 2025-07-28 07:51:34 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事故的责任承担是由哪个部门划分的事故责任承担由哪个
事故的责任承担是由哪个部门划分的事故责任承担由哪个

一、事故责任由哪个部门承担?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事故责任划分由哪个部门来划分?

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且在十天内作出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三、事故责任划分是哪个部门

1、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且在十天内作出认定。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包含其他事故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有其他事故责任?”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包含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五、事故责任的追究由哪个部门具体承办?

1.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且在十天内作出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七、事故责任划分的部门我们单位的老板在事故中受伤,尚未处理完。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八、事故责任认定一般由哪个部门确定?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在此种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能被,这个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

1、需要严格判断是否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需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2、需要结合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来看,因为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与划分的责任有关,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工伤认定,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的交通事故,这是法定工伤认定的条件。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九、工伤事故后,企业应该承担的事故责任包括哪些?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工伤保险,这个问题对公司而言就好得多的。建议如下

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

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误工工资是同一个费用为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

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5、这样的伤情,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十、建设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负责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1、您好,重大安全事故,建设单位负责人一般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的。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听律网网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条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十一、"车祸责任认定书肇事者全责,支付所有费用"

可以这样认为。

十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中的证据责任追究的定义、范围、责任人的调查证据"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及有效使用实施对于企业层面主要有企业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制度的完善与实施监督,不断发送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民、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隐患管理,主要体现在、隐患处理、应急演练组织等,提供不出支持性材料或证据、应急救援、事故报告等。对于管理人员、培训、记录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交强险交490一年是不是要交两年
在发生汽车追尾事故时如何处理?
变更车道遭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醉驾无证处罚怎么处罚醉驾無证处理流程醉無证处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范围怎样认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的责任承担是由哪个部门划分的事故责任承担由哪个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