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影响因素分析"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案件另行起诉。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1、一般孩子2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过错
2、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抚养权归属问题探究女方是否应该向抚养权归男方的子女支付抚养费"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还是女方这个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以上就是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抚养费吗的回答。
四、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规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五、子女抚养权确定归属的因素孩子成长环境、父母收入、抚养方式等。
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抚养权归属需考虑哪些方面因素?
您好,子女抚养权归属需要考量的因素比较多1、年龄孩子不满两周岁的,母亲获得抚养权的机率较大,孩子超过十周岁的,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2、付出谁照顾孩子多、对孩子付出多3、条件包括学历、住房、收入、户籍等条件,谁能对以后抚养孩子更有利,谁就更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4、特殊情况过错方、结扎、女性年龄较大等均会影响孩子抚养权。
七、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确定抚养权归属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综上,若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此时就只能让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而一方以自己丧失生育能力为理由,要求获得抚养权的,需要提供实际的证据,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优先考虑,但这仅仅针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而言。
八、变更抚养权需满足哪些条件?
通常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但是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离婚,具体规定如下《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16条
九、"未满18岁生育,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怎么出?"
您好,能够参照相关司法解释解决。《婚姻法》限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娃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娃儿,如两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持不能达到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娃儿的权益和两方的具体情况裁判。两岁以下的娃儿,通常随母方生活。对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娃儿,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
2、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
4、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爸妈两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的,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娃儿的抚养费各自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而定,通常为每月收入的20%
30%,抚养费能够按月支付,也能够按年或一次性支付。娃儿的医疗费、教育费凭有效票据有两方均担。
十、如何确定丧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也就是说如果丧偶一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条件是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长的,则可取得孩子抚养权。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但如若孙子女的父母双方已经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确无能力抚养,或父母双方均己丧失抚养能力;孙子女未成年,需要抚养;且祖父母具有抚养孙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才能产生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许多家庭中,由于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是在祖父母培养、抚育下长大成人的,只要教育得当,孩子均能健康成长。婚姻法当中规定,如果丧偶的话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以后,儿媳妇或者是女婿对公婆不具备赡养义务。因此,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肯定不是强制性的,但是按照继承法当中的规定,如果在丧偶以后,儿媳妇或者是女婿仍然坚持赡养原配偶的父母的话,可以作为公婆、岳父母的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 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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