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给被害人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给被害人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2-28 00:37:28 1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给被害人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给被害人吗?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应当给被害人?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同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给被害人通常是两日内。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包含哪些,是否遵循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治安处罚决定书是否适用于受害人?"

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有受害人的,应当将治安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给受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四、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如何?

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怎么回事吧 行政机关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有权采取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履行的重要手段。执行措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且政策性强,可能会产生一 定的社会影响,因此,对于执行措施,行政处罚法作了明确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  

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  

2、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查封,是指行政机关用封条将被处罚人的财物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扣押,是把被处罚人 的财物转移至另外场所,加以扣留,防止被处罚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如交纳罚款等, 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当事人的财物予以拍卖,以拍卖所得款来抵缴罚款。如果被处罚的当事人在银行或信用合作社设有存款帐户,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交纳 罚款义务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还可以采取划拨冻结存款的执行措施。冻结是针对被处罚人的存款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是指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冻结被处罚人的存款 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的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冻结被处罚人的财产,不准其提取和转移。在当事人逾期不交纳罚款时,行政机关可以通知银行或信用合作 社从当事人的帐户内划拨支付。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等少数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大多数行政机关还没有强制执行 权。这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强制被处罚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  

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 执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在申请执行书中,应说明要求强制执行的法律、执行对象和执行 标的等,以便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

五、现场处罚能否用于无证行医的查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限定和要求,这些限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肯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如果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交当事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公告的方式送达,照片或见证人为好,或拒不见面等,。比如有照片,,

4,邮递送达《就是把处罚文书邮递给当事人是的,村庄,单位等等,必须让当事人收到或知道这个事,送达方式有4种情况1,但是要有证据,表明你送达过,

2,看到,或家人签收代给当事人,,就可以在当事人出没的地方,或街道,留置送达《把处罚决定留置在当事人的住所,直接送达《给当事人,让其签收》,使当事人能收到,公告送达,《就是说当事人拒绝签收,撕毁文书,或见证人,》

3,以邮递回执为证据,

七、"如何正确处理行政处罚时未告知其家人的行为"

你好,当然是的,因为此处罚影响到你的权利义务了。望采纳。 很高兴帮您解答问题,如有需要,可致电本律师,届时本律师将详细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八、受害人把公安局发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张贴在村里的墙上,让过路村民看可行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四种送达方式。主要是一、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托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却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能够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子,签名或者盖章;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子为送达日子。二、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要求是受送达人拒却签收法律文书;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却签收事由和日子;③送达人、证明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证明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子为送达日子。三、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能够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子为送达日子;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子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子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子为送达日子;④送达回证无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子为送达日子。四、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①通过其他方式都不能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②公告送达,能够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能够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④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⑤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由和经过。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辽宁罚款没收财产怎么处理
公司交不起行政处罚怎么办行政处罚后不交罚款怎么处理
公司交不起行政处罚怎么办行政处罚后不交罚款怎么处理
废止或撤销行政行为的法律有哪些?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给被害人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