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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再审能否撤销?

来源:法否网 2025-07-28 08:55:01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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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再审能否撤销?
仲裁裁决再审能否撤销?

一、请求撤销仲裁裁决再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是不可以申请再审的,此时只能是另行起诉。在我国的仲裁裁决的程序处理中,如果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申请仲裁的时候,此时难免是会出现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形的,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处理的。

二、仲裁裁决撤销后可以再申请再审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以上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可以再审吗的回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

三、"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可以再审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三级工伤赔偿多少钱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帮到你。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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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4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四、申请仲裁撤销后,还能继续申请仲裁吗?

但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后,这一处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因此从目前的劳动仲裁实践看,仲裁委对此不予受理是有法律依据的。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五项关于"对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

1992]22号)第14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上述规定,劳动者对仲裁委的不予处理决定向法院起诉,符合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处理原则。因此法院应当受理此类劳动争议案件,并应依法进行审理。以上是申请仲裁撤销吗这个问题的回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 第三十八条
[1]《民事诉讼法》 第111条
[1]《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44条

五、"仲裁法条申请撤销后,仲裁法院是否有权撤销申请?"

这些就是申请撤销仲裁法条的有关规定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时效问题  《仲裁法》第59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4.处理  对撤销仲裁的申请,人民法院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驳回申请。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裁决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2撤销裁决。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裁决符合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  3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5.特别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中答复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人民法院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凡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58条
[2]《仲裁法》 第260条
[1]《仲裁法》 第59条
[2]《仲裁法》 第60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百六十条

六、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

关于“仲裁调解书没有执行能否撤销”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对于你的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这个问题,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七、"上诉再审被撤销裁判执行不执行怎么办?"

可能是一审裁判,也可能是二审裁判,关健是要看二审裁判。民事诉讼法的限定,审审法院在审判监督流程对案件决定再审后,除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花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外,其他的案件都会在再审裁定中同时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因再审是针对原奏效裁判的,所以中止执行的裁判即是原奏效裁判如果二审裁判是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判的,则所中止执行的裁判为原一审裁判;如果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的,则所中止执行的裁判为二审裁判;如果二审法院进行部分改判的,则应同时中止执行原一审和二审裁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流程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裁判、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花费、劳动报酬等案件,能够不中止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八、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是否可以再审?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条件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九、"仲裁裁决是否可以撤销?"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是否可以到申请撤销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作出之日就已经生效,就具有执行力。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据此,如果你对仲裁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九条

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必要条件何种情况下"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我国仲裁案件适用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法》第58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可以对程序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不予执行可以对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58条

十一、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可以重新申请仲裁吗?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裁决,认为具有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一裁终局之外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
[2]《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八条
[3]《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

十二、申请撤销仲裁不成功,能否再次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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