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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著作权查询是怎么样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6-23 01:12:08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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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著作权查询是怎么样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商标著作权查询是怎么样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著作权查询什么情况下需要查询,法律上有什么标准?

律师解答
商标著作权查询
一、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
二、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1]《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二、商标属于软件著作权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也是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我国公民所拥有的商标权也是属于著作权中的一种,这种权利也是受到相关法律所保护的。如果当事人发现自身拥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商标状态查询的含义法律上,除了用户名称,还包括商标其他信息公司商标?

商标状态查询:用户可以通过商标申请号或注册号查询有关商标在业务流程中的状态。商标综合查询用户可以按商标号、 商标、 申请人名称等方式,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商标近似查询本查询按图形、文字等商 标组成要素分别提供近似检索功能,用户可以 自行检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 近似的商标。上面的朋友已说得非常到位了,当然你也可以与你的代理机构联系,了解商标注册的进程,如是通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会寄到代理机构地址我国当前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在申请文件递交国家商标局后的30天内,会收到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用以证明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被国家商标局受理。自申请之日起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如申请商标经商标局审核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则会予以公告,公告三个月后如无异议的,则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既商标注册成功!

四、"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销售商标标识罪的立案标准"

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1、应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如果是过失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不构成犯罪。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3、从犯罪对象上来看,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属于情节严重。

4、从犯罪手段上看,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于情节严重。只要符合上述四大类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侦查。此外,对于情节不严重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当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或者处以罚款。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正确区分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在实践中,行为人既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又将此商标标识用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从刑法理论上讲,属牵连犯,只定一重罪名。如果仅是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则构成本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本罪在犯罪构成上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条件,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1年4月联合颁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追诉标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而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1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追诉标准》与《解释》两相比较,一前一后,一是准司法解释,一是司法解释,虽然《解释》的施行并不当然意味着《追诉标准》的废止,但是从时间性和权威性上看,显然应该优先适用《解释》的规定。对照其我们发现以下不同

1、《追诉标准》规定个人定罪的标准是非法经营数额20万元,而《解释》降低为5万元,《追诉标准》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为2万元,而《解释》上升为3万元;

2、《解释》增加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在1万件以上,或者个人非法经营数额是3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解释》 第3条
[2]《解释》 第2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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