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遵循哪些法律和程序?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到底如何变更抚养权呢?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所以,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法定条件之一,当然也可以是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和材料,同样可以提起诉讼。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先协商,看能否通过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必要的时候还是要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这样比较省时省力,在上也比较有保证,也会免去当事人不少的麻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诉320点意见》 第10条
[2]《民诉320点意见》 第4条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法律条文详解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最高院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种情况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一项是兜底条款,法律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法官可以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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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诉320点意见》 第10条
[2]《民诉320点意见》 第4条
三、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化?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关于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的回答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条文】:《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四、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之间如何协商?
关于抚养权能变更吗这个问题的详细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可以变更。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五、抚养权变更后是否可以更改抚养权
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归他抚养后,一般不能改变。但是抚养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可产生、变更、中止、消亡,抚养权也一样。在父母轮流抚养的形式中,一段时期内双方中的一方所享有的抚养权即处于中止状态;当父母双方死亡时或未成年子女死亡时,抚养权也就归于消灭。当然在一定条件下抚养权也会产生变更。 当你们双方或者是子女的某些情况与离婚判决时产生了变化,足以影响到你的孩子的利益要求时,可以变更抚养权,由你直接抚养孩子,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他,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疾病,他自身缺乏了一种行使抚养权的能力。虽然可能他在主观上非常希望继续享有这个权利,但是客观上已经无法满足保护孩子利益的要求。这时对于你的变更请求应当予以支持。第二、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他,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他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作为抚养人的他,与子女共同生活以后,就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也一种法定的义务,属于正常的亲子权利义务范畴。他不尽抚养义务以至虐待、遗弃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这时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以保障你的孩子的身心健康。 第三、若你的孩子已经十周岁以上了,提出愿随你一起生活,而你又有抚养能力的。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有自己独立的认知能力和辨认能力。当子女自己表示不愿意和他在一起生活时,这就表示其利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当然就有了变更抚养权的必要。但是,仅有子女一方意愿是不够的,你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符合对子女抚养的基本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还有多种情况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他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等情形无法直接抚养的。 另外,离婚后,孩子随他一起生活,你有探望的权利,他有协助的义务。但在实践中,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情况很多见,这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的。因此,他若长期不许你探望儿子,剥夺你的探望权,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要求孩子随你一起生活
六、变后的变更须知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网友提问你好,律师,我因为犯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妻子和我离婚了,当时3岁的儿子判给她抚养。一年前我提前出狱,想看看儿子,可她不让。现在我自己做点生意,有了稳定收入。请问我能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吗?解答?你离婚时小孩已由判给前妻抚养,你现在想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就必须有证据证明你前妻有下列行为即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儿子;或其不尽抚养义务,或其有虐待儿子行为,或其与儿子共同生活对儿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否则,你要求变更儿子抚养权的主张不能获得的支持。你现在虽然不能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但是你有探望儿子的权利。如前妻阻止你行使探望权,你可向提讼。
七、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權?
一、离婚时确定娃儿抚养的总原则有利于娃儿身心健康,保障娃儿的合法权益,是离婚时确定娃儿抚养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置离婚后娃儿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联盟爸妈两方的抚养本领和抚养要求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娃儿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多少个方面情况1应考虑爸妈两方的个人素质、对娃儿的职责感、家庭环境、爸妈与娃儿的感情等因素。应考虑不能生育和二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法要求。2在两方的各种要求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本领较强的一方抚养。310岁以上有识别本领的娃儿,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娃儿本人的意见。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限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小孩,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小孩是由母乳抚养的,通常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裁判或两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二、什么情况下能够变换小孩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两方的情况或抚养本领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议变换娃儿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娃儿的;
2、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凌虐娃儿做法,或其与娃儿共有生活对娃儿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娃儿,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本领的;
4、有其他正当借口需要变换的。三、怎样变换小孩抚养权变换娃儿抚养权通常先由两方商量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判变换。
八、"你的孩子抚养权能否被剥夺并要求变更?"
你好,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起诉变更。若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九、孩子抚养权无法协商变更,可以去人民法院诉讼吗?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十、抚养权能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读者小赵来信说,四年前自己和丈夫离了婚,当时觉得自己没有工作无力抚养年仅7岁的儿子文文,便同意儿子由前夫抚养。现在自己经济等各方面的条件均优于前夫,去探望儿子时儿子也提出想跟我一同生活,请问我可以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吗广东律师解答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可由双方协商或者提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赵女士可与前夫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再向提讼,同时提供自己有能力抚养儿子文文、儿子文文也愿意同自己共同生活等证据材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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