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察委员会如何回避律师?
监察委员就业回避律师的规定是所办理的事项与本人或者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情况之下,应当回避。并且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进行调查检查的过程当中是不能够少于两人的,同时是需要佩戴标志并且出示证件。
三、律师是否可以在侦查阶段请求回避?有哪些法律规定?
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律师是可以请求回避的,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不需要回避,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与案件当事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参与审理,要进行回避。
四、审理刑事案件时律师和法医需要回避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律师跟法医当然不需要回避,事实上,刑事案件中的回避制度根本不适用于律师和法医。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审判人员和案件的当事人是近亲属关系或者案件的审理和审判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诸如此类的情形,需要主动回避。
五、风险代理合同律师代理风险的法律规定
1.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师在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费。
2.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
3.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006年4月13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律师风险收费的合法性。
六、律师代理诉讼案件回避的规定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六)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听律网引用法规
[1]《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五十一条
七、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撤销监护人资格时的规定有哪些,是对于孩子的有效保护。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监护权利是属于监护人专门所拥有的。当然了,监护权并不是说一定一直都是固定不变的,如果说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可以撤销监护权,具体点来说的就是损害到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的。
八、临时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临时监护是指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而设立的监护。我国只规定了对精神病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未规定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且临时监护人只承担部分监护责任,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仍然是主要监护人。有委托监护则有临时监护人。临时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综上所述,临时监护人实际上就是在法定的监护人出现了特殊情况而不能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的时候,委托请求他人帮助的情况下来暂时性地看护其人身安全等事项的,但是法律规定临时的监护人不能直接代替法定监护人履行长期的责任。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14条
[1]《民法通则》 第133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委员就业回避律师的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一审民事案件开庭时间是多久,一审开庭时间 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
一、把人叫人过去提审了,这个取保候审提审了要多久开庭 1、按法律规定,现时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提审犯罪嫌疑人。2、相关资料提审:提出犯人进行审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
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规定是原告起诉的被告是不符合要求,或者原告不同意变更的情况,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案件立案受理之后,经过审查不符合相关的起诉条件的情况,也可以裁定驳回起诉。二、再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什么,法律上的具
一、我想咨询一下家人可以替原告出庭吗 理论上家属是可以代替原告出场的,但是必须有合法的委托证明,而对于临时有事来不及委托导致无法及时到场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所以原告并不需要担心自己无法出场,导致案件无法顺利顺利,同时还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办理。四、律师可以替原告出庭吗离婚案件 《民
一、交通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
一、一般民事诉讼多久开庭,法院受理后多久开庭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
一、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问题回复如下 行政机关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
一、当事人拒绝签收办案文书怎么办 1.对于重要案件中直接影响案件程序的合法性或案件的重要文书的送达,诸如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扣留(封存)财务通知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罚没款催缴通知书等,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办案机关可采
一、申请律师回避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
一、民事纠纷是不是必须经过派出所调解 1、公安派出所没有民事纠纷调解的职权(因办案中发生纠纷的,可以进行调解),不负责民事案件的调解。派出所不给调解是正确的。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在乡镇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3、任何民事纠纷,人民
一、姐姐要求和解,法院能出具和解法院调解书吗 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法院经当事人申请可以该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
一、发回重审的案件对原一审法官是否有影响 1、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对原一审法官一般是没有影响的,法官并不会因经手的案件被发回重审而受到处罚。2、《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
一、劳动合同解除纠纷诉讼时效多久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 劳动争议的时效现在是六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或中止,追索劳动报酬无时间限制。关于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您可以参考
一、公诉科由谁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1、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不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2、我国对不起诉适用的程序包括(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
一、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⒈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⒊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⒋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
一、上级法院是否可对下级法院的裁定予以撤销 1、上级法院在发现该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予以裁定撤销,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
一、起诉后多久才能开庭,法院起诉多久开庭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你好,现在就关于起诉法院多久开庭问题回答如下: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全可以财产保全吗? 在某些民事诉讼的基础上,有些读者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一些模糊,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全可以财产保全吗?有关规定,一定的条件限制,是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那么具体的相关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一下。二、刑事可以扣押民事保全的财产吗 刑事
一、行政复议的步骤及程序是什么? 您好!关于“行政复议的步骤及程序是什么?”的回复如下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
一、上诉到中院多久下传票2023年 大概两个月左右,二审法院就会送达开庭传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