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委裁决后执行的机构法律规定是什么?
执行仲裁决定的机构是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书下达之后,当事人要按照仲裁书中的要求履行义务,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仲裁裁决约定执行法院合法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仲裁裁决约定执行法院是不合法的。相关程序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应当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是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因此这是有强制性法律规定的。
三、仲裁裁决不服起诉管辖法院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对于仲裁裁决不服从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因为仲裁和法院的起诉是两个平行的程序,也就是互相排斥的,如果仲裁机构对一个案件下达了最终的仲裁,而当事人不服从的,那么是可以向法院发起撤销仲裁的申请,但是不能向法院发起起诉。
四、"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
由被执行人的住所地也或者是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一般是由中级法院管辖。日常生活中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处理,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五、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方式有哪些,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方式只能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方式,仲裁裁决是从作出之后就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应尽义务,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好仲裁裁决书。
六、经济纠纷如何由法院或仲裁管辖?
经济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法院管辖的,如果没有签过仲裁协议,不能申请仲裁,此外,通过仲裁处理经济纠纷还需要有经济纠纷的事实和理由,要表明本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仲裁协议的,在不能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七、仲裁机构能否委托司法鉴定?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以,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律师提示以上是对“仲裁机构能否委托司法鉴定,相关规定有哪些”的问题解答。遇到类似问题不用担心,及时委托听律网专业律师为您核查案件情况,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八、法院不予执行的法院裁决及法院仲裁裁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不符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人民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告无效,当事人可以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
九、仲裁裁决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决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不符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人民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告无效,当事人可以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
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违反法定流程是违法的吗?仲裁委可以行政诉讼吗?"
你不能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对于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如果你不服能够申请复议,也能够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诉讼,但争议的两方仍然属你所在的公司和你本人,你和公司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如果你向人民法院诉讼,你只能将你所在的公司列为被告,而不能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十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劳动仲裁决书如何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第47至51条规定裁决书的送达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称为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因拒收裁决书,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未向人民的,将丧失向人民的权力,而裁决书即产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 第47至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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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约定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与途径,包括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但是,要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合同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并明确约定清楚仲裁机构,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前或之后,当事人各方达成申请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协议,约定
一、管辖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申请仲裁管辖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一般是当事人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
一、法院查明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
一、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
一、仲裁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是我国为解决民事纠纷设立的民事机构,它具有独立性,也受法律保护。一般劳动方面都争议都回先选择在仲裁庭解决,不行再上法院解决。那么劳动仲裁有法律效力吗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
一、仲裁庭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请求事
一、凉山州律师诉讼费给多少,具体有哪些 1、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在3000-5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2、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
一、仲裁协议的是什么,仲裁协议有哪些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那么仲裁协议的是什么,仲裁协议有哪些?二、
一、仲裁裁决后不能上诉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除劳动仲裁以外的其他仲裁,仲裁裁决作出之后,都不能上诉的。一般来说,仲裁一经作出就生效,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此时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其他纠纷,仲裁后就不能起诉。二、法院起诉,仲裁后还能再申请吗
一、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期有时间限制吗,该如何规定的 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最迟六个月之内提起相关的上诉申请,并且需要就提起的诉讼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案件法院有权不进行受理。二、劳动仲裁裁决上诉时效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
一、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是指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约定将纠纷提交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集中对案件进行判断并作出裁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 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即明确约定将来发生的经发生的纠纷由某个仲裁委员会解决。2、 约定仲裁的事由必须是法定的民事
一、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
一、仲裁裁决具有法委效力吗,有没有规定? 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照裁决的约定执行,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存在一方不按裁决书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管辖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
一、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您好!你问的劳动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吗,一裁终局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用人单位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救济权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
一、在我国仲裁裁决公开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仲裁裁决是不公开的。原则上,我国的仲裁裁决是可以开庭审理的,但是是不公开进行的,但是如果是申请仲裁的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公开进行的,此时我国的仲裁机构也是可以公开审理的。二、仲裁裁决的补正裁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 关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回答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
一、张家口找律师诉讼多少钱,如何收取 1、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2、推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要依照价钱主管机构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建立的收费标准实行。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法律事务所与受托人商议明确。法律事务所理应考虑到服务项目
一、一个仲裁案件能有几个代理人 1、一个仲裁案有几个代理人并没有上限,所以无论几个代理人都可以。2、《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法条申请撤销后,仲裁法院有权撤销申请吗 这些就是申请撤销仲裁法条的有关规定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
一、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仲裁后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