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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书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2-27 01:50:31 2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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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书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书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书是什么?

关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程序如下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下列复核申请,上一级交警部门不予受理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提出复核申请的;2经复核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仍存有异议要求复核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交警部门应当制作并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告知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途径。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时间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  (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四、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认定书交强险的另一种形式

应该赔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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