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公民土地所有权?"
征地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二、"征地拆迁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能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三、"行政诉讼适用于对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和土地征收的诉讼"。
不服征地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四、"行政复议如何保护公民权益?"
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参考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行政诉讼涉及土地征用时的征地安置补偿方案"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六、政府征地批准前是否可以拆迁,有哪些规定?
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可以拆迁。征地需要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发布拟征地通告,未经政府批准征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七、"行政复议可以在征地拆迁中适用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这个问题,我将详细解答一下。1、对房屋征收行为属于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复议,复议期限为知道之日起60日内。如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协议双方是协商之后签订的,法律地位平等,一般为民事合同,对协议不服,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八、征地拆迁补偿通常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拆迁补偿,包括三大方面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二是设备设施赔偿。,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1、是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三是停产停业赔偿。
九、国有土地被政府征用时,是否应该申请拆迁?
能否置换,应当找当地政府协商办理,申报资料1、市、县政府申请土地置换的请示;
2、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3、退地协议书;
4、原批准建设用地的文件;
5、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的,按分批次项目报件。
6、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按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所应当报送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材料。 办理条件1、取得土地权利人的书面认可,涉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用于置换的两块地面积相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同一设区市范围内;
3、用于置换的已批已用建设用地已经复垦。
十、"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否构成行政诉讼标准"
法律分析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律师提示以上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困扰您的问题,将有专业律师快速帮您解答。相关补充1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也是不动产引起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补充2国家征地补偿是一次性补偿还是每年补偿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1、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十一、"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征收集体土地纠纷?"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十二、政府征收地,先诉讼谁?大队和政府应该如何诉讼呢?
您好,强征做法违法,能够保留好证据,走法律途径维权,如你所讲,确实赔偿偏低,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费应该在过去3年平均年产值的20到30倍左右,欢迎来电详询。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拆迁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城市郊区菜地征收多少钱一亩 1、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确定,一般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确定,包括1土地补偿费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2安置补偿费需安置的人数×前3年平均产值的4-6倍;3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没有征收能买失地保险吗 还有这个事能做贷款买吗 可以的。1、失地保险农民失去土地后,多会出现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而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2、各地政
一、你好,问一下土地国家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一、黑河基本农田搬迁该怎么赔偿 1、基本农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
一、征地拆迁补偿律师费收多少,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
一、你好,问一下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
一、佛山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四类区片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五类区片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二、佛山市征地补偿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什么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什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宅基 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宅基”的解答如下您问的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见下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和去年的征地补偿标准相比是否有变化呢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呢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
一、征收土地从公告到实施要多久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
一、你好,问一下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是什么,农村征地拆迁补偿 1、房屋补偿。对房子本身的补偿,具体如上。2、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3、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4、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5、地上(下)附着物补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会判得重吗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一、征地签完字多久能拿到钱 对于补偿款多久给钱,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里面的约定,协议的约定时间内支付补偿费用。如果协议没有约定,一般来说是应该在房屋正式拆之前支付到位。如果房屋拆之前没有支付到位,最多在拆之后三个月内要支付到位,如果拆完三个月,补偿款还没有到位,则要警惕是不是遇到
一、三门峡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尹庄村、西车村、辛庄村、新村、涧口村、张湾村、思平村、东车村、浊峪村、果树试验场、农科所、原种场征地补偿安置费65000元/亩97.5万元/公顷。二、河南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
一、你好,问一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怎样计算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
一、河南省河南市土地征收补偿青苗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国务院修改征地补偿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
一、你好关于怎样征收土地闲置费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
一、拆迁补偿标准,棚户区拆迁赔偿标准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