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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后多久可以做伤残评估?

来源:法否网 2025-08-07 12:32:38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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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后多久可以做伤残评估?
工伤伤残鉴定后多久可以做伤残评估?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多久可以申请?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工伤后多久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

二、工伤伤残认定后的伤残鉴定何时可以进行?

您好,关于“申请工伤伤残认定后多久能做伤残鉴定呢”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以下是工伤认定后多久申请伤残鉴定标准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三、"工伤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
工伤职工申请伤残鉴定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是工伤认定决定已经作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四、工伤鉴定出院后多长时间才能做伤残鉴定?

您好,下面为您解答工伤出院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五、工伤住院多久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您好!关于“工伤住院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回复如下一、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二、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三、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六、工伤出院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工伤出院后三个月内做伤残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七、工伤认定书下多久可以申请评残?评残多长时间?

如果属于公司员工受伤,需持工伤认定决定书才可以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的表格!评残大概一两个月的时间!

八、"伤残鉴定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后难获准,伤残认定部门有权接受个人委托吗?"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九、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等待多久?

伤残鉴定申请没有规定说非要6个月以后。只是说要等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去鉴定才能有准确的。一般的伤情从受伤之日起三四个月基本就稳定可以做鉴定,如果头部受伤才可能需要6个月稳定。你如果已经治疗结束了公司不配合申请,你自己可以个人申请。

十、工伤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此来看,法律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要求,主要参考因素是伤情相对稳定。只有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才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通常伤者可以从医院或者主治医师那里初步了解到自己的伤情以及是否会有身体残疾,伤情对以后的工作、生活产生直接影响的,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伤残鉴定或评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1条

十一、停工留薪时间和伤残鉴定补偿时间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可以适当延长,最多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二、在工厂上班受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填写什么材料?

伤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一般一个月左右。《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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