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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居?

来源:法否网 2025-12-14 19:02:24 1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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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居?
什么是同居?

一、同居和同居的区别

的确,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定义。那我们如何定义好象都不为过。非法同居指的是什么,习惯,我对非法同居的概念更倾向于这样定义非法同居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a、主体必须是异性,无论成年与否(呵呵,有合法关系的除外)。 b、没有合法婚姻关系; c、必须是为共同生活之目的;d、必须是居住一起。从这一概念论,开房(这个概念并非法律概念,定义不明确,不讨论)是否为非法同居,不得而知。个别学者还定义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我的观点至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群众是否“也认为”是夫妻,我认为不影响对非法同居概念的定义。本来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对这种同居的处罚措施。

二、同居中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三、同居中的共同财产如何划分、归属和保护

同居中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财产,具体有双方的工资奖金;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双方的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上述财产,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对于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财产,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四、"事实婚姻和同居的区别事实婚姻与异性同居"

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区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有不同点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一)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二)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三)适用的程序及相关的规定不同。对属于事实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各案情况的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法院只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且受理此类纠纷后,不能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形成的同居关系,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或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时,法院则不予受理。此外,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属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即使不去补办结婚登记,人民法院对其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也必须予以认可,依然按照合法、有效的婚姻案件来审理。而如果属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状态受到法律保护,则必须补办结婚登记。同时,在身份关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的认定,所生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能否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问题等方面,也会使两者面对不同的处理。

五、已婚者同居的定义

【问题解析】
已婚者同居的概念是一方当事人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行为。婚外同居触犯了重婚罪,由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等。
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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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八条

六、同居的定义什么是男女共同生活的伴侣关系?

1、同居是指男女二人之间为包括性生活的共同居住生活。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七、同居关系没有结婚证,但房产登记女方名。

“同居”的含义明确了,“同居关系”就容易理解一些。“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关系”有的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有的则不然。司法解释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说法,而以“同居关系”取代。这表明现行法律不再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干涉。但这是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则明文禁止。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不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

八、"同居10年同居期间房产、存款归谁?"

可以同居析产

九、"婚外同居已结婚的丈夫与已婚女友的同居关系"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十、"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方法"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十一、非法同居如何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非法同居是我国当今社会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当男女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现今法律对此的规定甚少,不利于矛盾的解决,不能更好地保护人的权利和利益,更难给弱者施以法律救济。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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