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违约金能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关于“法院判决后,什么时候出判决书”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您好,你问的法院什么时候出判决书的问题,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二、夫妻解除合同时的违约金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若是相应的合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进行签订的话,那一般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来进行能偿还的,也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来共同赔偿债务。
三、婚后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有何规定?
婚后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四、房产违约金在婚后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产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我国立法原则,当旧法与新法发生冲突时,旧法的相关规定自然失效,以新法为基准。所以说个人婚前财产,不以婚姻关系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6条
[1]《婚姻法》 第19条
五、婚后购房首付款应为男方婚前财产还是男方父亲给钱?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买下房屋并按揭借贷,婚后获到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仍隶属个人财产。虽然对于此种情形下房屋隶属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争议很大,但笔者认为,确定同财产不仅要看它产生的时间,还要考察其与原权利的关系。婚前个人权利与其它权利相同,都是经济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该利益已在婚前产生,其在婚后改变为有形财产或另一种权利,只是表现形式分别,其本质并无改变,因而仍然是个人财产。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对此提供了的益的启示,按其限定,因结婚前之个人权利而获到之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到也不隶属共有财产(第1584条)。其第1585条具体列举出以下几种情形1因对在上述日子(结婚日)前已存在但在该日子后分配之末清算财产拥有权利而获到之财产;2获到时效所之占有在上述日子前已开始者,透过此时效之完成而获到之财产3在上述日子前以保留所有权之买卖形式买入之财产;
4、优先权所之状况在上述日子前已存在者,透过行使此权利而获到之财产。因此,此得情形下,房屋应隶属个人财产。
六、婚前男方买房付首付,婚后收入负责供房,女方负责日常生活开支及抚养费。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夫妻两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到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限定,夫妻共有财产还包括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不能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两方长久共有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有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职责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本;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两方爸妈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抚养权是指爸妈对其娃儿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由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爸妈对娃儿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两方,在娃儿成年之前,有权决定可否与娃儿共有生活,该权利在娃儿成年时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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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好,问一下婚前协议书包含哪些 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一、离婚诉讼中,离婚后财产分割要怎样的证据,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需要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来分割财产,证据包括产权证书、个人工资条、奖金等资金收据、银行的资金往来账单等;证据必须来源合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
一、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带的证明有哪些,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主要就是有关于双方共同收入的证据清单,例如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购买时间,财产存放地点的证明。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有包括不动产或动产的,还需要带相应的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一、离婚的时候没有就财产进行分割,应该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在离婚后双方可以重新就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如果没有办法达成协议的,应当再次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
一、一方有权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吗 《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一方亦或两方,该房产均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
一、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会不分给财产吗 1.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与男方提出离婚一样,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在财产分割也是一样的。2.主动提出或者起诉离婚,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最终后悔的是双方当事人;如果父亲感情确已破裂,无论是男女还是女方,均可以
一、在中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
一、一方精神病离婚时财产怎样分,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之后可以与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协商分割财产,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二、请教一下女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女方有精神病能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处理方式公司应当对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
一、老婆出轨离婚要钱,无家产,就一套贷款房子,财产怎么办 一、女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二、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法律规定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
一、转移财产不给付老人赡养费会判刑吗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
一、欠款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欠款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没有公证房产证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房产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能否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参与分割的。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
一、离婚了按揭办房产证怎么办,法律规定是什么 需要双方协商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针对按揭买房房产证分割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二、需不需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 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
一、结婚前没有办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 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自己有支配权,离婚时不得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
一、离婚了,女方陪嫁的东西可以拿走吗 1、关于彩礼在双方分开时如何处理,我国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在离婚时,“嫁妆怎么处理”“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这类的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可以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认定嫁妆的性质,从而判断其归属。2、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
一、婚后男方把女方的存款偷着取走花掉,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1、需要,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
一、婚前财产能公证吗,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
一、婚前男方首付买房户主为男方父亲名字,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婚后部以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产,房产登记下夫妻双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只登记男方个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