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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金额听证条件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5-15 10:36:14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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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金额听证条件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金额听证条件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一、山东行政处罚听证条件和金额规定

山东行政处罚金额听证条件金额是需要不同的类型的违法行为来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是由治安管理处罚进行调整,通常会对行为人作出警告亦或是判处罚金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组织听证会的条件和法律条款

行政处罚组织听证会的,一般是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数额较大等案件。行政处罚听证是我国现行行政处罚纠纷维权的一个解决途径,也是受到行政处罚人的权利,只要满足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行政部门组织听证会,给相对人能够申辩的机会和权利。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的条件有两个

1、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2、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

四、行政处罚听证会召开的条件和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行政处罚案件上有一个限定范围,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包括

1、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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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五、"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程序的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组织听证范围

2、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3、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4、听证参加人

5、听证的告知、提出和受理六、听证的举行七、费用承担。

六、"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笔录的效力包括哪些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听证笔录的效力,仅仅是处罚决定的依据。在民事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虽然行政法律规范并不像民事法律那般经常被使用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是也是十分的重要的。

七、行政处罚法中对听证程序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这是保证听证公正性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本机关的行政人员作为听证主持人,但是不能指定听证案件的调查人员作为主持人。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该听证主持人回避。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予以审核,主持人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回避,并另行指定听证主持人。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这是对听证参加人的规定。听证是给当事人一个作出辩护,弄清事实的机会和场合,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为自己申辩;也可以委托1人或者2人代理参加听证,为当事人作出辩护。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当事人聘请的律师。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开始后,由行政机关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具证据材料和提出处罚意见;当事人就行政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相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出示证据、进行答辩;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可以就各自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辩论;辩论后,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通过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双方各自分别出示证据,相互辩论,申明理由,陈述意见,辩明事实,为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奠定基础。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之一,也是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之一。听证笔录应当在听证后当场交当事人审核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认为无误后,听证主持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另外,行政处罚法还规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

八、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程序法律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这是保证听证公正性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本机关的行政人员作为听证主持人,但是不能指定听证案件的调查人员作为主持人。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该听证主持人回避。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予以审核,主持人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回避,并另行指定听证主持人。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这是对听证参加人的规定。听证是给当事人一个作出辩护,弄清事实的机会和场合,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为自己申辩;也可以委托1人或者2人代理参加听证,为当事人作出辩护。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当事人聘 请的律师。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开始后,由行政机关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具证据材料和提出处罚意见;当事人就行政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相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出示证据、进行答辩;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可以就各自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辩论;辩论后,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通过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双方各自分别出示证据,相互辩论,申明理由,陈述意见,辩明事实,为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奠定基础。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之一,也是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之一。听证笔录应当在听证后当场交当事人审核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认为无误后,听证主持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另外,行政处罚法还规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相信通过上文的阅读,大家对“行政处罚的程序以及听证笔录(行政处罚)是什么?”这一问题已经全面了解。听证过程中的笔录,需要经由当事人认可和签字。如果当事人发现笔录存在遗漏或者不准确,可以申请增加和修改,再签字确认。

九、"行政处罚时启动听证程序的条件"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收到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就可以启动听证了。

十、行政处罚听证罚款多少元举行听证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注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金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受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花费。听证依照以下流程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议;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牵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能够亲自参加听证,也能够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议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限定执行。通常是3000元,看当地限定

十一、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程序的规定

众所周知,为了保障处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作出行政处罚判决之前,案件中涉及的双方人员可以参加公考的听证会。听取审判中的所有案由和。这也是为了保障法律的公正透明以及双方的权益。那么,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呢?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

4、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这是保证听证公正性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本机关的行政人员作为听证主持人,但是不能指定听证案件的调查人员作为主持人。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该听证主持人回避。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予以审核,主持人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回避,并另行指定听证主持人。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这是对听证参加人的规定。听证是给当事人一个作出辩护,弄清事实的机会和场合,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为自己申辩;也可以委托1人或者2人代理参加听证,为当事人作出辩护。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当事人聘请的律师。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开始后,由行政机关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具证据材料和提出处罚意见;当事人就行政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相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出示证据、进行答辩;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可以就各自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辩论;辩论后,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通过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双方各自分别出示证据,相互辩论,申明理由,陈述意见,辩明事实,为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奠定基础。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之一,也是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之一。听证笔录应当在听证后当场交当事人审核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认为无误后,听证主持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另外,行政处罚法还规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程序规定应当在行政机关作出判决之前进行申请。行政机关在听证会开始日期的七天之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这里还提醒大家一句,听证会的笔录需要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

十二、申请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基本要求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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