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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5-29 16:41:46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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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财产保全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条

二、财产保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
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93条

四、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条件有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五、劳动争议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及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是不能直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因为劳动争议只能先申请劳动仲裁,而劳动仲裁过程中没有财产保全制度,如果对仲裁裁决有争议,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之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六、"申清对生产企业申请财产保全要求保全成品、原料,法院却不予保全的条文"

无法律依据。

七、"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什么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当事人来不及起诉,而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人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必须是情况紧急. (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 四 ) 起诉前申请,限于给付之诉. 需要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

八、财产保全申请书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申请书一.格式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请求事项请求人民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特此申请。此致×××人民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年×月×日

九、"申请财产保全需准备的文件和保证"

你好!仲裁奏效后你能够直接申请执行。可来电询问或委托。

十、财产保全法条是什么?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二、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救济(一)由于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所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负责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申请人通过财产保全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限制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侵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二)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正当,但造成了损失,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因为保全申请的合法与否是建立在诉讼请求成立与否的基础上的。申请人如果胜诉,意味着其诉讼请求成立,保全申请也是合法的,因而损失责任应当由被申请人自行负担。相反,如果申请人败诉,则应由申请人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当然,对于难以区分胜负或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则应按公平原则协商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三)主动采取保全措施错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担。如果主动裁定财产保全没有错误但是也造成了损失就同上面所说的由败诉方来承担。另外,裁定的财产保全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保全不当而造成损失则不可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三、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依《民事证据》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该7日期间仍然要受到《民事证据》相关规定的限制。比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则都会造成举证期限的延长。因举证期限延长,会相对延长当事人中请保全的时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证据》 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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