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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下面还可以设立分公司吗法律有何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9-05 08:16:21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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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下面还可以设立分公司吗法律有何规定
分公司下面还可以设立分公司吗法律有何规定

一、分公司下面是否可以再设立分公司法律规定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只有总公司才能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吗?

【问题解析】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分公司,只有总公司才能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但如果下设的是子公司,子公司是可以下设分公司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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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四条

三、分公司能否成为合同签约主体?法律规定有哪些?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具备法律效力,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的资格,不能单独的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也有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且这样的合同对于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分公司可以合伙经营吗,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分公司不可以合伙经营。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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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四条
[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1]《公司法》 第十四条
[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五、同一城市是否可以开设分公司?法律上如何认定?

在同一个城市可以开设分公司。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分公司里面是否有股东
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分公司注销的法律后果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
它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被注销的,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再进行民事活动。
三、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有义务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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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公司是否可以开设基本账户?

分公司得到总公司的同意后可以开基本户。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开基本户要经过总公司的同意。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4条

七、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具体规定

你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八、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和债务如何区分分公司和公司?

分公司的法律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审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九、分公司是指公司为将业务转移至分公司而设立的分公司,通常由总部或公司管理层负责。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分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总经理在公司中的地位。

分公司属于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十一、分公司不可私自拟约员工出国培训,需经过总公司核实同意

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承担的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可以设置分公司的权限。比如,未经总公司书面授权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等。

十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责任合同的合法性

分公司不是公司法人,但能够开展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所涵盖的业务,签订其依法能够签订的合同。针对您的问题 个人认为 除非相关法律或招标方有特别限定,分公司能够参与投标;如对于资格有要求,签订相关协议应以总公司名义;至于使用哪个账户,能够由总公司需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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