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合法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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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1]《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二、被索要分手费是否属于敲诈勒索?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不一定。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即使对方在索要分手费的时候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但如果只索要500块钱分手费,也不能说对方是敲诈勒索的。
三、法律规定分手可以要求金钱补偿吗?
和情人要分手了,不可以要分手费,但是只要当事人之间存在约定的,法院也可以支持。法律并没有对分手费做出规定,所以男女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因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强制。如果有愿意支付分手费的,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支付。
四、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至于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五、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至于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六、“没有领证,分手怎么索赔?”
爸妈两方达到协议的处置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爸妈两方就娃儿的抚养问题达到协议的,通常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置,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娃儿对娃儿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两方协议轮流抚养娃儿的,也会尊重两方协议的。娃儿不满两岁的处置。两岁以下的娃儿,通常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娃儿不宜与其共有生活的;②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由,娃儿确不能随母方生活的。娃儿在两岁以上不满十岁的处置。对两岁以上不到十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②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④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4娃儿在十岁以上的处置。对未成年娃儿满十岁的,爸妈两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持时,通常考虑该娃儿的意见。满十岁的未成年娃儿,隶属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具有肯定的辨别是非的本领,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置娃儿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娃儿的个人的意愿。但这并不是说十岁以上未成年娃儿能够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通常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两方都具有抚养娃儿的要求时,才考虑娃儿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的娃儿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娃儿的意见。5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的处置。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七、当事人之间发生矛盾时,一方受伤其家属是否享受误工费。
双方发生矛盾,一方受伤,另一方应赔偿受伤的一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及精神损失等。
八、中介介绍情人收取费用是否犯法?
首先介绍情人,属于违反道德,至于进一步可能涉及卖淫等行为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法院查封人是否可以采取避过执行?
关于房屋的执行问题,最高法院有明确限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的,通常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限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生活所必需的寓居房屋,人民法院能够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申请执路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最低生活准则所必需的寓居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限定 》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限定 》 第七条
十、法院能否认定无行为能力人为监护人?
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法院受理后会做鉴定,此外,指定监护人可以指定一人也可以指定数人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合法吗法律上如何认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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