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诉讼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1、符合保全条件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没有期限限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二、第一次离婚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1、符合保全条件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没有期限限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三、法院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您好,关于法院财产保全期限是这样的,(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诉法新司法解释》 第一百五十六条
[1]《民诉法新司法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1]《民诉法新司法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
四、"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规定"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是是十五天的时间,如果在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前的财产保全将转变为诉讼的财产保全,并且财产保全需要在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申请之后两天内做出裁定。
五、民事诉讼法诉前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保全时效的规定《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 (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 (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可见,《民诉法新司法解释》从审理程序到执行程序,从第一次保全到以后的结行保全,再到保全的解除,对财产保全期限作了全面、清晰、合理的规定,有利于统一大家的认识,也有利于司法实务操作。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终止及时效的问题?1、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是分为诉前、诉中和执行保全的,不同阶段的保全措施,期限和终止是不同的。
2、对于诉前和诉送中的财产保全,一般是没有期限的,其效力一直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是为止,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需要终止的,需要做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级法院决定解除,除此之外,不存在终止的情况。
3、对于执行中采取的保全措施,以及诉前和诉送中的财产保全到了执行阶段,保全措施就有期限了。对于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不得超过6个月,动产不得超过1年,不动产不得超过2年。申请延长期限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上述规定,房产及车辆的保全期最长是2年。
4、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及车辆在诉讼中保全的,是没有期限的,一直到诉讼结束,除非法院主动解除保全,这种情况一般是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就会解除保全措施的,如果没有提供担保,法院一般不会解除保全。在达成调解书后,财产保全措施仍然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执行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开始执行后,保全措施才失去效力。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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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诉法新司法解释》 第一百五十六条
[1]《民诉法新司法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1]《民诉法新司法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六、离婚诉讼保全财产申请书有效吗?保全申请书有效期多长时间
夫妻的共有财产由两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照看娃儿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裁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娃儿、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有偿还。共有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两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两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
七、财产保全后法院强制执行协助义务人并限期履行的最短期限
法律限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出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路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判限定履行时限的,从法律文书限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量;法律文书限定分期履行的,从限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量;法律文书未限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奏效之日起计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出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路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肯定时限内执行,也能够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却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限定。前款限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限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量;法律文书限定分期履行的,从限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量;法律文书未限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奏效之日起计量。
八、法院强制执行时间法院强制执执行时间
你好!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准许,能够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因此,执行案件的时间能够在9个月以上,你须尽量提供另一方得到财产线索,否则无财产法院将不能执行,建议加强与执行法官的联系与沟通。
九、第二次申请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一般原告的话,是要经过半年才能起诉离婚的,被告是没有限制的,案件细节可能导致不同判决,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帮您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您现在也可以直接来电免费咨询,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
十、离婚案保全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案财产保全有时间限制,具体财产保全时间限制如下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第一次离婚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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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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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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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