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应该如何处罚?"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如何处理雇用童工从事危害劳动问题"
1、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并实施了以下行为
1、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
2、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
3、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本罪不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实际损害为必要,只要行为人有以上3种情形之一,就成立犯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或应知是不满16 周岁的人而雇用其从事危重劳动。
3、刑法244条之一规定,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个人使用童工的处罚需要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雇佣16岁以下的儿童会罚款五千元,雇佣孩子从事高空等危险职业的可能会处以拘役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禁止雇佣童工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因此一些文艺或体育工作单位可以依法招用未成年人。
四、雇佣童工猝死,该事件涉及未成年人的雇佣,应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事件经过】本该像其他同龄小孩一样,坐在学校的课堂,但14岁的小攀却因为家庭贫困,从湖南来到几百公里之外的佛山打工,就在几日前,悲剧发生了,小攀猝死在自己的出租屋内。4月10日晚上,14岁的小攀像往常一样回到出租屋睡觉,却再也没醒过来。小攀的妈妈不明白,睡觉前还好好的,小攀怎么会突然猝死?小攀的妈妈说,自己在两个月前,从湖南老家来到南海的佛山至雅内衣有限公司打工,之后小攀也跟着她,来到这里打工,想挣多点钱补贴家用,而小攀每天主要是做内衣加工,虽然活不重,但工作时间长,每天大概十一二个小时。每天早上叫他起床都要叫很多次才能起来。而每天下班后,小攀就回到出租屋,一个人呆在房间玩电脑,基本不外出。对于小攀的死,家人就觉得可能是工厂繁重的工作造成的。【法律解读】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4、用人单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6、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的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7、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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