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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怎么处罚

来源:法否网 2025-04-01 22:38:50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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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怎么处罚
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怎么处罚

一、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如何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六)关闭;  (七)拘留;  (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三、破坏生产经营罪法律条款、处罚规定

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是情节严重的话,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是指手段特别恶劣,引起生产停顿,间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等。

四、公共活动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公众活动场所如果不重视安全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如果违反安全规定,有必要具体情况,及时予以处理,直至给予相应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违反安全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或者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关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如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是指因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在该场所有发生重特大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从而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的前提是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发现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的,首先要责令改正。这里的“责令改正”,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等书面通知,要求违反安全规定的公共活动场所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危险。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要求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但拒不采取整改措施予以改正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予以改正的,则不能进行处罚。

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五、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处罚标准的规定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据本条规定处罚。

六、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将面临何种处罚

您好,行政组织会相关的限定出具行政处罚通知书,里面会告知予以处罚的及相关处罚。

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印章。

八、违反安全生产条例造成人员死亡罚款标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处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没有贻误事故抢救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引用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二条
[1]《条例》 第三十六条

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作业人应当遵守的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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