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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该如何维权?

来源:法否网 2025-11-26 19:03:54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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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该如何维权?

一、"索赔工伤职工维权的新方式"

【问题解析】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规定的时间不报工伤,职工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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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二、"如何维护自己和雇主的权益公司不缴纳社保员工如何维权?"

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其赔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同时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三、"职场上被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的解决方法"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最担心的是单位没交够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工伤职工要怎么办呢?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自己的损失呢,还是由单位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等费用?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单位未足额交工伤保险费怎么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以下费用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6-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75%—

90%的伤残津贴;

3、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50%的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此可见如若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工伤保险费可减免吗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兔,由用人单位出现相关情形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满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新发生的工伤职工,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超过缓缴期限6个月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停止支付该单位老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按规定如数补缴工伤保险费后,新发生的工伤职工继续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单位重新缴费的次月起开始支付,并如数补发该单位老工伤职工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单位给职工购买的工伤保险是有最低档的购买数额的,要是单位没有交够工伤保险费,则等同于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单位未给员工申报工伤保险这个时候职工工伤伤残等级,最后确定的赔偿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四、工伤保险是如何征收的,单位应如何缴纳工伤保险公司。

一、工伤保险是如何征收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认真履行征收职责,在征收工伤保险费时应当实行工伤保险费与基本养老费等其他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然后将所征保险费分别列入工伤、基本养老等项基金中,实行分别核算,单独管理。不得分别征收,既不能由几个机构分别征收,也不能由一个机构分项征收,以切实减轻缴费单位的负担,并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提高其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效能。
二、单位应如何缴纳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能采取任何手段将工伤保险费摊到职工个人。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费率的值。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将、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单位费率是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占单位工资总额的比率。单位费率在该行业费率档次基础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

五、"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

关于不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的问题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对于用人单位是非常不利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条

七、用人单位不缴社保,职工出工伤,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自己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由用人单位赔偿。

八、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员工权利如何维护?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九、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会被责令限期补缴工伤费用吗?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十、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员工因工伤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没交社保,员工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十一、如何维权在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十二、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是指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本人不承担缴费义务。这一规定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实行的多方责任制度不同,它体现了工伤保险遵循的雇主责任原则。目前,世界各国的工伤保险均认可这一原则,其理念源于工伤是由工作原因带来的,保险的责任应由雇主来承担。目前,全世界有160多个国家实行了工伤保险制度,保险费均由雇主承担缴费责任,职工个人不缴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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