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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来源:法否网 2025-09-26 07:07:32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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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通俗的的说,就是收益与支出要配比。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通俗的的说,就是以前款的实际收付确定收入或支出。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在于对收入、费用入账时间的确认不一样。我国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它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二、公司法中认缴的实收资本具体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认缴的实收资本具体定义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人的规定


1、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

2、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

3、加强重点领域管控。依法稳妥处置违法违规案件

1、依法惩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分工协作。

四、负责人制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问题解析】
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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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4条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需要实缴嗎?

法律咨询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股东不需要实缴。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可以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自由约定,法律不再对此作强制性。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一百七十八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1]《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2]《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六、"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及其法律依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1、出资不到位;

2、虚假出资;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提供虚假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9、股东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0、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

1、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

2、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
《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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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条

七、未收到实际收入但是未提供货物的收入是否属于权责发生制

  本期实际收到但尚未提供货物或劳务的收入,如果确认收入属于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下收入的确认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当以实际的发生为标准。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八、收付实现制从银行取现金,按照规定进行付款和收付记录的财务记录。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是权责发生制,计提只是在账上核算并反映出来,不需要(或也没有)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将款实际收付。

九、他人利用你名义产生的债务,你需承担责任吗?

要看具体事实而定

十、股分制公司的出纳承担什么法律职责?

公司监事人如果违背职责义务,损害公司的利益,将承受赔偿职责。构成犯罪的,则负刑事职责。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事实上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背前款限定,给公司导致损失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十一、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债务,原股东是否有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是。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十二、管理决策人股份制合同中的角色和权力

能够与我俩进行具体联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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