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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被告不同意敲砖做防水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法院

来源:法否网 2025-08-11 00:41:19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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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被告不同意敲砖做防水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法院
法庭上被告不同意敲砖做防水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法院

一、法院强制执行与和解如何处理调解申请和执行案件

 

1、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  

2、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以上是我对 法院强制执行和解的问题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二、法院强制执行是否需要收费?

对于你问的法院强制执行收费吗我的了解如下要钱,需要缴纳“申请费”,但应由被执行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应缴纳“申请费”,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费“如下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1%交纳。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三、无法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如何处理?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法院会怎样强制执行就是这些了。

四、法院强制执行不成时该怎么办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这就是我们对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14条

五、法院强制执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您好,关于“法院强制执行有管辖法院吗”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有利于权利人行使申请权,使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其次,它有利于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均衡和协调;再次,它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最后,它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简介执行案件的管辖是强制执行制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我国在执行案件的管辖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原因主要在于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以及人民法院系统相互之间职责不明造成的。主要分类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五大类,现分述如下各类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法院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规定》(简称规定)作了具体规定。《规定》第12条规定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规定》第13条规定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14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普通管辖是指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标的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10条,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生效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11条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特别管辖是指对船舶执行时,以船舶所在港或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法院。共同管辖是指同一执行案件有两个以上的法院享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活动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在两个或二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何解决管辖冲突最终确定管辖法院。《规定》第1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强制执行有管辖法院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意见》第25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规定》 第12条
[1]《规定》 第13条
[1]《规定》 第14条
[1]《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
[1]《规定》 第10条
[1]《规定》 第11条
[1]《规定》 第15条
[1]《意见》 第256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六、强制执行法院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判决?

您好,关于“强制执行法院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吗”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七、被执行人已将钱给了法院,法院会继续强制执行吗?

您好!等到流程走完您就能够到这笔赔偿款。

八、被告人不在现场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能否出国取决于可否已经被法院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rn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限定》的限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奏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申请执路人能够提议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一旦被执行人被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按照上述限定第三条的限定就不能再有以下做法(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买下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买下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娃儿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买下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做法。因此也就不能再出国。rn但是如果还尚未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还是能够出国的。rnrn司法依据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限定》rn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奏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能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r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rn第二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做法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本领等因素。rn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做法rn(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rn(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rn(三)买下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rn(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rn(五)买下非经营必需车辆;rn(六)旅游、度假;rn(七)娃儿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rn(八)支付高额保费买下保险理财产品;rn(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做法。rn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职责人员、事实上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限定的做法。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限定做法的,能够向执行法院提议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n第四条限制消费措施通常由申请执路人提议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能够依职权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限定》 第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限定》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限定》 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限定》 第三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限定》 第四条

九、"被告所在地法院执行受限"

能够直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裁定,以及刑事裁判、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十、法院可以实际情况强制执行,但法人可能无法支付工资或承担债务。

民事赔偿中经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要被判刑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十一、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不执行法院执行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强制执行不会因为金额小而而不执行,这只是执行庭的一种托词,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十二、"如何解决法院不执行强制执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所以,强制执行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备以上条件,人民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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