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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08-05 19:32:08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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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办?

一、"复议程序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失效时的处理方法"

当事人对交通警察做出的责任认定书不服,不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复议后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申诉?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于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不服认定书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上一级交通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五十六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三、"交警调解的赔偿部分,当事人不服,应向法院起诉"

一、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之前的检验鉴定来做出的,而这个检验鉴定可以重验一次;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此时,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义,或者认为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则切记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是不作复议的。? ? ? ?二、至于对交警调解的赔偿部分不服的,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处理。

四、叔叔被撞后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你好,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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