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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划分责任费用保险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11:19:18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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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划分责任费用保险
车祸划分责任费用保险

一、车祸责任划分和保险理赔

1、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车祸赔偿医疗费按责任分担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1、车祸产生的医疗费要按责任分担。

2、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后,伤员进行治疗时产生的医疗费用,是按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分担的,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是责任认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4、第九十一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三、"车祸交警队划分责任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出院后最好马上就去处理,但是如果牵涉伤残鉴定的,需要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注意才能最终保证得到充分赔偿。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四、车祸保险赔误工费吗,数额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五、车祸保险不包括误工费。

【问题解析】
造成车祸保险赔偿的包括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受害人误工损失的,是应当赔偿误工费的,对于损失的赔偿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事故责任人负责赔偿。
误工费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身损害赔偿案件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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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六、"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缴纳1万的交强险费用是否应该赔偿?"

属于你的责任。

七、车祸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吗?

只要您的车有交强险,现在就可以主张赔偿。当然如果还有商业险的话,赔偿范围更广了。您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调查,您只需提供保险单以及事故认定书等证明。如保险公司赔偿数额过低,您可以不想对方赔偿,对方自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到时保险公司直接将款项交予,由执行。扩展资料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八、"全责方没有无责方修车发票可报销自己的修车费用吗?"

可以去保险公司报销自己的修车费用

十、"全险如何报销对方住院和养护费用及车辆维修费用?"

你好!这需要具体情况定。由于你提供的信息有限。你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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