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时如何补办出生证
你好,《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或被盗等原因需补办者,首先到原出生医院领取《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按照表上要求填全相关。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双方证件请说明理由并提供所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书面说明)、户口本。
2.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出生医院提供)。
3.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淮安日报)
4.父/母亲工作单位或居/村民委员意见(需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需签字盖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审核意见(需出生医院医务科签字盖章)。特别提示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证对象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本申请由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儿童父母亲或领养人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身份证补办外地人无户口本与户口照片能够补办吗
1、异地补办身份证,没有户口本,不能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1]《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第十二条
三、身份证丢失在外地可以补办吗?居民身份证异地补办指南
你好,可以异地办理,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您没有户口本,有其他可以证明你身份的证件,如医保卡,学生证,临时居住证等,也可以按照上述手续流程进行补办。
四、身份证异地补办是否可行?
您好,起,全国所有的省、市、县均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五、不迁户口的准生证如何办理?
建议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询问
六、户口没迁出,只有出生证明,是否需要办理出生证明?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 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出生医学证明;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④ 父母结婚证。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出生医学证明;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 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七、户口迁移后,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出生证明?
你好,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
八、没有准生证的婴儿能否将户口迁出?
可以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补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引用法规
[1]《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1]《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三条
[1]《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四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户口迁移办理补办出生证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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