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酒后驾驶醉驾差异不同道路和场景下如何进行安全驾驶
1、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处罚力度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罚款金额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而从危害程度来看,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要远比饮酒驾车的危害性更大。
七、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酒驾15天拘捕,注销驾照半年,醉驾刑事拘捕至少15天以上,注销驾照5年。
八、赣州交警酒驾和醉驾的处置方法
暴打他人,会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有可能濒临1000元以下罚金、十五日以下拘捕的行政处罚。导致轻伤,涉嫌有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职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害他人导使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花费。 《侵权职责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导使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法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导致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导致丧命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丧命赔偿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暴打他人的,或者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捕或者500元以下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金 (一)结伙暴打、伤害他人的; (二)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岁的人或者60岁以上的人的; (三)屡次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使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丧命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侵权职责法》 第十六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九、江苏醉驾规定有哪些?
1、认定醉驾行为,应当严格把握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的醉驾行为是否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认定其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2、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险驾驶罪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其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行驶的路程、实际损害后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他交通违法情况。
3、惩治醉驾犯罪,应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醉酒驾驶汽车的,一般应当定罪处罚。对于醉酒程度较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被害人谅解等情形的,可以从宽处罚。
4、在农村人员稀少、偏僻道路上醉酒驾驶摩托车,行为人血液酒精含量未超过醉酒标准20%,且未发生事故,或者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仅造成自伤后果或者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5、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应当将撤销案件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
6、人民法院在对危险驾驶罪量刑时,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被告人每增加血液酒精含量50mg/100ml,可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十、浙江省高院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
一)关于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是否有异议,均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达到醉酒标准的,立案查处。对被查获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立案查处。对被查获后,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立案查处。二)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无法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提请或者决定予以逮捕。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对于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逃跑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中止审理原因消失后,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对未予以羁押的被告人判处实刑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可以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将罪犯予以羁押,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予以收监执行。三)关于机动车的认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机动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四)关于道路的认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道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即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包括居民小区、学校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通道及专用停车场。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五)关于对诉讼证据的要求“醉驾”犯罪案件,应当移送下列证据及其相关案卷材料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2、有证人的,能证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言;
3、酒精呼气测试检验单和血液酒精含量报告单;
4、血样提取笔录或者提取登记表;
5、执法民警出具的查获经过说明;
6、现场查获的,查获时拍摄的被告人及其所驾驶车辆的照片或者视听资料;
7、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户籍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以前的交通违法情况、前科情况等)。查获后又故意当场饮酒的,呼气测试和血液检测的综合认定其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后当场饮酒的,以呼气测试认定其酒精含量,并从重处罚。呼气测试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逃跑的,以呼气测试认定其酒精含量。“醉驾”案件,原则上不对血液酒精含量作重新鉴定。但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样本错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除外。六)关于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惩治“醉驾”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重点打击醉酒在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驾驶各类汽车的行为,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的,应当判处较重的刑罚。在突出惩治重点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好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摩托车问题,区别处理好其他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构成犯罪的,应予入罪;对符合刑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不认为是犯罪。
1、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
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系指未取得及被吊销、暂扣、扣留驾驶证的情况。短期超出驾驶证年检期限及驾驶证被扣完分数的,不属于无驾驶汽车资格);
5、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6、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2、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3、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4、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5、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前述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可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浙江省当地的司法机关,只是在现有的醉酒驾驶的一些法律制度上,对于某些比较模糊的条款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解释,有些也是结合公安机关在侦办醉驾案件当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临时进行补充的。比如在抽血的过程中逃跑的,这都是直接按照醉驾立案侦查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第一百三十三条
[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第一百一十九条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
[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十三条
十一、"如何区分酒驾和醉驾?"
法律分析1、酒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后驾驶的处罚为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醉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的处罚为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律师提示以上对“哪些是酒驾和醉驾分别怎么处罚?”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没有合适答案,你可以详细描述您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对应诉求,我们会匹配出更适合您的律师。相关补充1关于酒驾处罚的标准的规定是哪些?道路醉酒驾驶,吊销营业执照,严重的很有可能入刑首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次,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再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补充2酒驾处理后再次酒驾怎么处罚?酒驾处理后再次酒驾的处罚如下
1、由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员会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一年内有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十二、南宁酒驾处罚规定,醉驾怎样判南宁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行为的处罚规定和法律判罚。
南宁酒驾处罚标准,南宁酒驾怎么处罚对酒驾的处罚,没有最规定,目前仍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行。一、酒驾的概念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二、酒驾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赣江两岸酒后驾驶醉驾差异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