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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警会处理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19 03:17:31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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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警会处理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警会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由交警处理?

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警会处理吗”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要被判刑的,也就是会坐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警应该怎么办?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二、现场处理和调查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四、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五、索赔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三、交通事故致死应对措施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司机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受害者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四、发生交通事故一人死亡的处理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发生交通事故一人死亡怎么处理?”问题回复如下对于“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怎么处理”回答如下你好,现告知你一下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有交警现场情况和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认定,律师由于没在现场,是不能确定责任的,责任认定后,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0周岁及以下455840,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

61—75岁22792×年限,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75周岁以上113960,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0周岁及以下166840,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

61—75周岁8342×年限,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75周岁以上41710 ,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

14561×年限,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

5901×年限    丧葬费19057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的基准刑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刑期。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有期徒刑确定基准刑。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60万元至10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当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6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可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

30%。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解释》 第二条
[1]《解释》 第二条
[1]《解释》 第二条

六、"交通事故全责人死亡后,交警有权不处理处理吗"

不是的,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七、"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警应该如何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刑法第133条

八、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处理,如何处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涉嫌刑事犯罪,一般是拘留到判决结束,这个时间是很难说的,慢的可以拖上半年,不过这类案件一般两三个月内都可以结案。【法律依据】第133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九、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警调解不成怎么办

车主就是第三被告,程序就是伤者一方到,双方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单要是机动车一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的,只能到,不承担刑事责任,造成死亡的,交警要勘查现场并作出事故责任划分事故发生后,调节不成功的,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会在30-

60天内开庭审理,要承担刑事责任,立案受理后。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交警对事故双方有个简单的调节,要是同等责任或者以下的,然后按照判决书执行就完事了,伤者的时候,如果找事司机不是车主的,肇事司机是第一被告。然后开庭审理,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审理后会次啊大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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