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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投资的有哪些条件

来源:法否网 2025-07-11 21:16:52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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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投资的有哪些条件
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投资的有哪些条件

一、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入公司账户,后又以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所有的行为。

二、"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是以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应当认定为抽逃出资。
首先,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其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三、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1、在公司登记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债务,多为借款或贷款设立的公司,也有替他人偿还债务抽逃出资。

2、在公司登记注册后,将已经作价出资的实物还给他人,实践中较多存在把他人实物“借”来出资。

3、在公司登记注册后,非因为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4、在公司登记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后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又转给他人。

5、经营中虚假挂帐实现抽逃出资。把抽逃的资金挂在往来账户,财务上处理为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检查的方法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记下对方单位和所汇款项的时间、数额、笔数,然后到对方单位核对往来账户即可查明是正常往来,还是抽逃出资。

6、因企业经营状况或经营环境不理想,投资者无意再投资,但未经过清算,便擅自将资产抽回。

四、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属于抽逃出资。只有当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较大,明显违反一般商业的时候,才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00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2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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