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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债权人面前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来源:法否网 2025-03-21 19:15:55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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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债权人面前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如何在债权人面前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一、"如何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公司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股东出资是公司赖以存在和运营的基础,因此,抽逃出资行为,被公司法严格禁止并严厉惩处。那么债权人怎么证明股东抽逃出资,如何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二、"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股东抽逃出资不仅要满足诸如股东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以及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等形式要件,还需要满足实际损害公司权益的实质要件。

三、股权出让人如何处理实际投资未到位或抽逃投资者

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1、如出让人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其真实出资情况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2、如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则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一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九十一条

四、股东抽逃出资表决权规定。

股东抽逃出资表决权规定是抽逃出资丧失了表决权。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所谓的股东没有向公司出资或者是出资之后存在出逃出资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就已经丧失了股东权利。

五、"认缴制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的调查与分析"

存在的,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抽逃出资行为非法减少了公司资产,削弱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因此不能实现,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03年l1月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amquot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对抽逃出资且未予返还的股东提起诉讼,请求其在抽逃出资的数额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amquot此规定在坚持公司独立责任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在公司不能清偿的情况下,赋予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平衡了各方利益。诉讼中,如果公司债权人主张公司资不抵债,法院一般允许追加抽逃出资股东为共同被告,并常常判决

引用法规
[1]《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条

六、"如何证明公司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证明公司有抽逃出资的行为主要是看现金银行存款是否账实相符或者往来账目上是否有股东或其为实际控制人的大额欠款,如果有的话就需要尽可能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而取证角度一般先从公司工商登记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入手逐步扩展到期财务账目。由于主张人不能持有财务账目资料,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公司提供该财务账目资料。(一)证明违法主体情况的证据

1、、股东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姓名、住址、年龄、职业等;

2、、发起人是法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等;(二)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

1、、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出资情况。包括实物过户情况、现金入帐情况等。应当证实出资属实,如出资不实则属于虚假、虚报出资问题。

2、、领取营业执照后抽逃出资的情况现金转账情况、实物再过户情况等;这部分是核心证据,要注意区分对外投资、借款、应收款等与抽逃的界线;(三)情节轻重的证据这个证据一是用于衡量处罚轻重的依据,二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宜重处,并移交司法部门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

3、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四)主观方面的证据当事人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动机;(五)证明危害后果的证据如果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则已涉嫌犯罪;

七、公司股权转让前债务,原股东是否享有清偿责任?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

八、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债务能否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是。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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