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怎么立案侦查?

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怎么立案侦查?

来源:法否网 2025-07-19 09:33:07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怎么立案侦查?
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怎么立案侦查?

一、被管制的罪犯从执行期间犯新罪,如何立案侦查?

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撤销原处罚,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二、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如何立案侦查。

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撤销原处罚,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三、检察院立案侦查是否需要逮捕?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般都是会被逮捕的。如果已经都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了那么通常公安机关会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逮捕,逮捕的这个期间就会对当事人进行调查,除非是证据不足,才不会对当事人逮捕。

四、"多人犯罪不允捕、取保候审、批捕三种选择"

你好,需要实际情况来分析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如需帮助建议直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V信,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五、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人犯罪的民事诉讼

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人提起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法院管辖。

六、侵占罪公安机关能立案侦查吗

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无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隶属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私闯民宅死亡如何处理?
倒卖文物犯罪的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经营的认定什么叫做非法经营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关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犯罪的司法确认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怎么立案侦查?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关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犯罪的司法确认

    2025-07-194 人看过

    一、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犯罪的司法确认是怎样的 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在行为方式、主观罪过形式、主体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损毁的对象不同。本罪损毁的对象限于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即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风景名胜和不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之列

  • 倒卖文物犯罪的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2025-07-192 人看过

    一、倒卖文物犯罪的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号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

  •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经营的认定什么叫做非法经营

    2025-07-192 人看过

    一、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什么是非法经营 、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

  •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2025-07-192 人看过

    一、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

  • 私闯民宅死亡如何处理?

    2025-07-192 人看过

    一、犯罪嫌疑人私闯民宅死了怎么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犯罪嫌疑人只是私闯民宅死了一般会按防卫过当处理,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为人私闯民宅是为了实施如强奸、杀人、抢劫等恶劣犯罪的,则应当按正当防卫处理,防卫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

  • 一、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

  • 一、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的要求(一)主体要求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观要求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三)客体要求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

  •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

  • 一、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动植物检疫失职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人员是负责检疫动植物的,他人一旦不负责任或是不对动植物进行检疫,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也构成犯罪。渎职罪的包括哪些?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 一、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么 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死亡人数越多,对事故责任人的刑罚会加重。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 一、赌博罪有哪些构成特点,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构成要件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 一、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

  • 一、有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法定量刑标准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一、有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解释要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

  • 一、有谅解书能减轻处罚吗,有何规定 有刑事谅解书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

  • 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1、客体要件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

  • 一、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非法采矿罪的特点是什么 对于个人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 一、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构成过失决水罪的条件 你好,关于构成过失决水罪的条件这个问题,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

  • 一、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司法解释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 一、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法院如何判,有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6个月不等的拘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件中中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比如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了100万元,法院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5~10年不等有期徒刑。二、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