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请管辖权的上诉。
承揽合同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可以的。在我国的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程序性规定中,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期限在我国是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管辖权异议再审上诉是否可以?没有法律依据。
管辖权异议再审是否能上诉需要具体的情况认定,如果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的申诉,如果在案件没有判决之前发现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错误可以要求法院处理。
四、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吗?
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五、"多个被告合并诉讼标的额可以吗"
管辖异议多个被告诉讼标的额合并是可以的。管辖权无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还是在民事诉讼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该首先确定法院的管辖权,再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管辖权法院是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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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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