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限制。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限制一、《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二、工伤鉴定申请有时限吗?
1.用人单位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四、"工伤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对于工伤鉴定时间有时限吗,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规定吗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2021年工伤鉴定时间要多久,你递交了申请以后,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是关于工伤鉴定有时间规定吗的回答。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五、"工伤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以上则是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六、申报工伤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
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5、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七、地区级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限定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兼顾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限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兼顾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限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限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限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花费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你已经超发生2年的申请期间,现在是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了。
八、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具体指哪些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指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得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期限。依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普遍认为工伤职工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九、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有限制吗?
申请工伤鉴定是需要单位协助员工准备相关的手续或者员工自行准备手续到劳动局申请鉴定的。其时间限制的规定是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十、该如何确定单位申请工伤的时间限制?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商量,商量不成,能够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的必经流程。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限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借口,否则超出法律限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十一、临时工申请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你好,你是否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因工受伤,可申请工伤,工伤时间为1年,如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雇佣关系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十二、工伤认定时效何时开始申请?何时结束?申请工伤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有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限定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兼顾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限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兼顾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限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解决。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限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限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花费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手续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手续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手续。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手续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报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多少钱? 一般会200元至300元不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等。二、工伤鉴定要多少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时间是多长时间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若属于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3、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
一、工伤广州市劳动评级的标准是什么?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1、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2、鉴定的,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
一、工伤鉴定,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能鉴定伤残几级啊 工伤骨折构成10级,如有内固定的可评到9级。工伤的鉴定标准1、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工伤十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
一、眼部工伤伤残鉴定怎么鉴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
一、舅舅去做工伤鉴定,做工伤认定需要多久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
一、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伤残鉴定能赔偿多少钱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达到九级的,并没有明确赔偿数额,但具有以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百分之八十左右,单位支付百分之二十。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 《民法典》第10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106条二
一、工伤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工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但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下面带大家看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规定
一、做完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怎么处理?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一、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证件,工伤鉴定需要盖什么章 你好,关于你问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证件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
一、在办公室内被强奸受伤属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办公室被强奸不属于工伤,工伤赔偿只限于对人体的物理伤害,心理伤害不属工伤认定及赔偿范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强奸属于刑事犯罪,要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同时造成受害人身体损害的,可民事诉讼法提出民事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
一、试用期内出现工伤怎么赔偿,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出生工伤的,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赔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付。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一、虚构工伤诊断证明会怎样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一、工伤鉴定要到哪个部门办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下面为大家解答工伤鉴定要到哪个部门这个问题,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
一、盆骨骨裂,大概能评几级伤残。盆骨骨裂大概躺着差不多一个月,才勉强站起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没有具体对骨裂的伤残评级作出规定。伤残等级评定主要看是否影响了生活功能及质量,从骨科专业来讲,如果骨裂、骨折经过治疗以后,愈合良好,没有术后后遗症的话,一般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工伤十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
一、伤残鉴定标准人身损害十级,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
一、工伤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工伤事故等级是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划分的工伤事故等级就是指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对伤情进行鉴定的。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