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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恢复是否要裁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7-30 04:42:50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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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恢复是否要裁定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恢复是否要裁定

一、新民事案件的中止审理恢复需要裁定吗?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50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二、"法院通报中止审理后能否撤案?"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并不代表法院一定会撤案,中止审理跟撤案没有任何关系,中止审理的原因包括犯罪嫌疑人逃脱,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无法出庭,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法院无法开庭审理的,等造成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法院还会恢复审理。

三、"中止审查决定书取消后,恢复审查的含义"

暂时停止的意思

四、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申请案件中止,法院能裁定案件中停?

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情况,遇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可采取中止诉讼的做法在侦查阶段,有要求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够通缉要求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在侦查、诉讼和审判阶段,应当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做法构成犯罪并应当承受刑事职责,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和审判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案件在诉讼到法院后,被告人脱逃,招致案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继续审理的,能够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在审判经过中,因自诉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招致案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继续审理的,能够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当事人有正当借口要求中止审理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诉讼中丧命,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则附带民事诉讼能够中止,刑事诉讼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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